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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小电梯,关乎着大民生。云浮市在2000年以前建成的多层老旧小区大多未设置电梯,上下楼成了不少高层住户和老年人的“大麻烦”。近年来,居民加装电梯的需求和期盼愈发强烈,老旧住宅楼增设电梯已成为群众日益关注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为了加快推进我市旧楼加装电梯工作,提升城市宜居水平,让住户特别是老年住户告别“爬楼时代”、不再“艰难跋涉”,近日,经反复研究论证,我市出台了《云浮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已于2025年1月20日起生效。
《办法》共31条,不设章节,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原则、部门职责、加装条件、办理流程和安全管理责任等内容,让加装电梯流程更规范、更便捷、更高效,确保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有章可循”,助力居民出行幸福感“一键梯升”。 在《办法》的审查过程中,云浮市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乡规划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广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条件、资金筹集以及业主集体决策、申请办理、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维护等方面的程序、要求和相关细节进行了深入研究论证,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操作性更强、逻辑更严密、内容更规范的修改完善,使电梯加装更贴心、更省心、更安心,推动老旧小区居民通过加装电梯实现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梯”升。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接下来,云浮市司法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按照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的“三个三”目标任务体系,立足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解决民生实事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持续提升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成效,推动出台更多惠民生、暖民心政策举措,不断充实民生保障制度供给,为建设宜居宜业的绿美云浮、幸福云浮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