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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云浮市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出台“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清单涵盖了4类企业、12个检查主体、17个检查事项,有效整合执法资源,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打造“无事不扰”监管新常态。截至目前,全部检查事项均已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市场主体享受到“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改革红利。
为进一步深化“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力争执法质效与履职能力双提升,近日,中共云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云浮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工作指引》《云浮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回访制度》《云浮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联系点制度》《云浮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动态监控互动反馈工作制度》《云浮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云浮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信息交流制度》等六项配套制度,纵深推动包容审慎监管,跑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云浮加速度。
规范实施流程 明确环节内容 《联合执法机制工作指引》规定了适用“综合查一次”的基本原则,从启动联合执法、调查取证、检查反馈等方面规范实施流程,细化执法步骤,明确由牵头部门或者联合执法部门填写《“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申请表》,牵头部门发出《关于启动“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行动的函》,并要求在执法过程中向检查对象发放“服务联系卡”,畅通执法监督渠道。执法任务完成后,各执法单位应当填写《“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行动查处违法问题清单》,及时向牵头部门反馈。该项工作指引还明确了检查全过程归集“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以信息化手段确保行政检查过程透明合法。 推动闭环监管 实现溯源回查 《联合执法机制回访制度》要求在完成“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任务后,结合实际工作安排,市司法局随机确定回访对象。根据对企业的具体检查情况确定回访时间和形式,原则上在“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工作完成后的一个月内安排回访。回访可以根据需要采取电话询问、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按照确定的回访时间、形式,对已经确定的企业进行回访,将回访时间、回访人员、回访内容等情况予以登记,并且对回访意见建议做重点记录。回访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各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响应,并及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相关企业。 聚焦企业需求 注重执法实效 强化互动反馈 提高办案质量 协商解决难题 形成工作合力 打通沟通桥梁 及时交流信息 下一步,云浮将深入把握打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的新形势、新任务,对“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工作的有益做法及时总结、持续跟进,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妥善解决,推动“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在云浮行稳致远,为云浮实现“争先进位、跨越发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