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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浮市印发《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2022〕22号)《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函〔2022〕89号),明确要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为抓手,着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法治核心竞争力,推动云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为契机,优化完善行政执法“两平台”功能,推动市、县(市、区)、镇(街)三级行政执法主体深化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要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制定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依法规范建立柔性执法,要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大力整治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一刀切”等突出问题。 通知明确,按照新行政处罚法及相关要求, 市直有关行政执法主体要对照广东政务服务网中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按照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模板(附件),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并由市司法局组织统一汇编并在市政府公报或门户网站公布。上级行政执法主体已制定的减免责清单, 下级行政执法主体应直接适用。 通过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政治意识、法治素养、服务观念和工作能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