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云浮市某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雷先生专程向云浮市司法局赠送一面绣有“立法为民”的锦旗,感谢市司法局及时回应企业诉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规范性文件的条款作出解释和解读,使其企业的项目进入立项审批手续,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爱铭,四级调研员李伟忠和立法科代表市司法局接受锦旗)
5月中旬,雷先生到市司法局反映,他经营的化工厂向某部门报请在中心城区某镇经营涉及民生的新型燃料碳氢油的立项申请时,未能获得审批。该部门认为,我市去年出台施行的一件涉及危险化学品管控的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对涉及允许民生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在中心城区范围内“使用和流通”的规定,未明确是否包含“经营和储存”,而雷先生的化工厂的立项申请中,已包含了这类燃料的经营储存,不能适用该政策。雷先生表示,其经营的化工厂在前期已开展大量的筹备工作,如未能获批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会导致一批工人失业。市司法局经过认真对照有关政策和上位法,并结合我市涉及民生燃气的生产经营储存现状以及兄弟市的做法进行反复讨论和研究后,认为该政策未与上位法有抵触,合乎法理人情;但是该条款确实存在表述不清而导致基层部门理解不透彻的问题。经多次协调和指导,制定机关对政策作出了解释说明,并办理了雷先生的项目申请。自重组以来,云浮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云浮”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践行“保民生 促发展”的理念,充分履行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实施后评估等职责,用好用活“审查”和“监督”两个工具,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关,积极回应群众的诉求,不断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2019年初至今,市司法局已对450多件涉及经济发展和民生实事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推动了148件涉及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城市更新改造、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培育引进、医疗救助养老等民生实事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出台,通过严格把关,在源头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实事,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动我市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