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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牵头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善后事宜会商研判会,云浮市公安局、云浮市公安局云城分局以及部分镇(街)派出所参加会议。
会议明确,自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以来,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的根本目的,加强对案件发现的风险隐患问题及时分析研判,针对类型相同、特点相近的行政争议纠纷,提供一揽子源头治理的规范指引路径,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要强化监督作用,综合采取制发意见书、约谈、通报等手段倒逼依法行政,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整改。 研判会指出了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中存在的“行政执法普遍性问题”“行政复议答复不规范”及案件可能存在风险隐患等,并围绕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意见:一是聚焦问题整改。行政处罚事关行政相对人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执法机关和政府的形象,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要按照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行政执法,特别要严格执法程序,将“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二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做到提供证据全面、准确、及时。三是加强机制衔接。应当加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协调联动,强化释法说理,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以案说法,以案促改,通过“办理一案达到规范一片”的效果,切实发挥行政复议“治未病”作用,为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打造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推动云浮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