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日常检查中通过整合行政检查事项、优化部门协同与层级联动等方式,在同一时段对同一检查对象依法开展的联合检查。在这项工作中,云浮已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4月25日,云浮召开《云浮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公众介绍《办法》的有关情况。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诗军出席发布会并就如何贯彻实施《办法》作介绍。市司法局局长黄志辉作立法说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潘仲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孟刚出席,并答记者问。发布会由云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刘炳权主持。
据悉,《办法》是全国首部规范涉企联合检查行为的政府规章,已于4月23日在云浮市正式实施,是自2015年云浮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十一部政府规章,也是云浮先发先行打出加强行政执法协同体系建设的特色实招,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王诗军表示,近年来,云浮市委、市政府一直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稳增长稳预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先手棋”,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以法治厘清政府和市场边界、提升服务效率、激发市场活力,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最硬内核”,高质量发展的底盘愈加坚实。近年来,云浮市陆续出台了一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实施意见、行政执法行为文明规范指引、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等,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政策举措,为培育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之“本”,是企业最好的“黄金甲”。王诗军指出,云浮“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的做法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云浮经验”。他强调,接下来,云浮将始终秉承“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之所需、政之所向”,以贯彻落实《办法》为契机,全面提升涉企行政执法水平,要让联合执法工作既“贯通协同”又“各司其职”、让涉企执法监督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让接受政策宣传的群众既“听得清楚”又“听得明白”,努力让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温度彰显在各类经营主体的百业烟火中。市司法局在发布会上介绍,“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实行清单制度,目前已出台两批检查任务清单,涉及19大类,联动22个检查主体,涉及73个检查事项,“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的政策覆盖面正不断扩大。《办法》施行后,如果企业已经接受了联合检查,除非有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机关移送等案件线索,或者有重点领域治理部署等情况,非经批准不会在当年再次对这家企业进行相同内容的检查。以后,“综合查一次”将逐步成为常态,单项检查为例外。同时,《办法》鼓励使用非现场检查方式为企业经营“远程把脉”,实现“不打扰”精准执法,并建立检查对象回访、企业联系点等制度,推动企业困难和需求及时回应、及时解决,让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在媒体提问环节,媒体记者就大家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现场相关领导给予了耐心解答。发布会从出台背景、制订过程及包括的主要内容等三方面就《办法》的立法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