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法律援助处了。你们为我解决了多年的困难,使我孩子的生活得到了保障。”2021年6月9日下午,妇女陈某到罗定市法律援助处,送上了一面锦旗以示感谢。妇女陈某分别于2006年、2007年、2010年与前夫生育三个子女,2014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约定由男方抚养大的两个孩子,女方抚养最小的一个孩子,抚养费各自承担。但是男方离婚后便外出务工,不照顾孩子,两个孩子便与外公外婆一起生活,男方几乎没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造成两个孩子生活困难。陈某曾到当地村委、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寻求解决,但相关部门多次介入调解皆无果。陈某便自行选择诉讼途径解决,由于自身文化程度有限,在维权的路上走了许多弯路,历经六年仍无法追讨到两个孩子的生活费。两个孩子的生活、学习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在2020年12月,陈某偶然在一次普法宣传活动中得知到法律援助可以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便到罗定市法律援助处咨询。经了解情况及审查资料后,罗定市法援处当即给予了法律援助,并指派广东戴尔蒙律师事务所承办此案。在办案律师不懈努力下,该案最终取得了胜诉,法院判决男方支付2014年7月至2021年1月的抚养费共94800元给两个孩子。目前两个孩子已拿到了抚养费。至此,这一起历时七年的抚养费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这是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和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缩影。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云浮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深化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以实际行动纾民忧、解民困,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法律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