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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帅某等17名森林砍杂工人到云安区都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其与云浮某林场分包方温某在核算面积和工作量问题上产生分歧,众人追讨工资多次交涉无果,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追回欠薪。
这起纠纷涉及人员众多、金额较大,为避免引起更恶劣影响,都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受理当天迅速成立了调解小组,迅速就案情进行研判,确定调解方向。
1月28日,都杨司法所派员在林场了解到,温某经过请示总包方某森林生态工程公司同意,对发包合同要求的200亩竹林不作砍伐,但是林场在验收时扣除了200亩不予结算,造成结算上产生分歧。
1月30日上午,都杨司法所组织林场、发包方、温某等人在林场进行调解,经过司法所人员从事实、法理、情理三方面的反复耐心劝导,各方终于达成了共识,确认帅某等17人工资结算共16余万元,温某负责协助做好工资发放,双方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至此,一宗农民工集体欠薪的纠纷,最终得到圆满解决。农民工个个笑逐颜开,称赞工作人员积极作为,想农民工所想,解农民工所忧,积极为农民工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