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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法制统一,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我局草拟《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废止和延长有效期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的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向云浮市司法局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1.邮寄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113号云浮市司法局立法科(邮政编码:527300);
2.电话传真:0766-8817231;
3.电子邮箱:yfslfk@163.com。
提交意见时请一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沟通联系。
附件: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废止和延长有效期的决定
云浮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