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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17〕596号)和云浮市司法局《云浮市司法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等相关规定和律师管理工作有关要求,我局分别于5月份和12月份分两批次,从全市44家律师事务所中分别抽取2家和7家律师事务所开展了2022年度律师事务所执业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12月份(第二批)抽查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检查工作的过程
我局就2022年度律师事务所执业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检查前,我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从我市《法律服务机构检查对象》中,随机抽取出广东军萍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军萍所”)、广东特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特众所”)、广东云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云新所”)、广东修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修善所”)、广东刚毅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刚毅所”)、广东兴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兴贤所”)和广东翔浩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翔浩所”)共7家律师所作为本次被检查对象;从《云浮市司法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出律师工作管理科副科长卢松荣(行政执法证号:19210011858),律师工作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温泽婵(行政执法证号:19210011952)作为本次执法检查人员;我局派出上述执法检查人员分别于12月14日赴军萍所、特众所、云新所、修善所,于12月15日赴刚毅所、兴贤所、翔浩所进行实地检查。
二、总体检查情况
(一)军萍所、特众所、云新所、修善所、刚毅所、兴贤所、翔浩所总体检查情况
1.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情况
(1)律师事务所保持法定设立条件和变更报批、备案情况。军萍所、特众所、云新所、修善所、刚毅所、兴贤所、翔浩所外部悬挂牌匾、印章、所函、宣传资料等都与登记名称一致;没有发现军萍所、特众所、云新所、修善所、刚毅所、兴贤所、翔浩所有注册与其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关联公司;住所与登记一致,军萍所、特众所、云新所、修善所、刚毅所、兴贤所、翔浩所的设立人及执业律师今年未受过行政处罚,章程变更已按照规定履行了报批备案手续。
(2)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军萍所、特众所、云新所、修善所、刚毅所、兴贤所、翔浩所内部管理各项制度较为健全,如收接案、利益冲突审查、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基本落实,整体情况良好,所内开展业务运作正常,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特众所除外),积极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3)检查案卷保管相对完整。云新所、修善所、刚毅所、翔浩所被抽查的案卷严格执行统一收结案程序,对现场抽查的办结案件能及时规范归档整理。但军萍所、特众所、兴贤所个别抽查案件办结后未能及时装订归档。
(4)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军萍所、特众所、兴贤所存在的档案管理不足问题,已当场指出,并要求及时整改规范。
三、检查结果
本轮抽查未发现军萍所、特众所、云新所、修善所、刚毅所、兴贤所、翔浩所存在违法行为,予以记录或者结案。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