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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维护法制统一,保障政令畅通,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水平,我局草拟《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废止和延长实施期限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的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8月31日前向云浮市司法局提交。具体途径如下:
1. 邮寄至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113号云浮市司法局立法科(邮政编码:527300);
2. 传真:0766-8817231;
3. 电子邮箱:yfslfk@163.com。
提交意见时请一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沟通联系。
附件:《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废止和延长实施期限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1: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废止和延长实施期限的决定(征求意见稿).wps
云浮市司法局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