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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法律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司办〔2017〕596号)和云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云浮市司法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近期开展了2022年度律师事务所执业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检查工作的过程
我局就2022年度律师事务所执业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检查前,我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从我市《法律服务机构检查对象》中,随机抽取出广东安冠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冠所”)和广东恒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恒晟所”)作为本次被检查对象;从《云浮市司法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出律师工作管理科副科长卢松荣(行政执法证号:W248340),律师工作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温泽婵(行政执法证号:W248314)作为本次执法检查人员;我局派出上述执法检查人员分别于5月18日赴安冠所,于5月25日赴恒晟所进行实地检查。
二、总体检查情况
(一)安冠所总体检查情况
1.律师事务所制度建设完善。安冠所批准设立于2016年7月,现有执业律师3名,实习律师1名,行政人员2名,组织形式为个人律师事务所,因该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不足3名,未独立设立党支部,其党员律师组织关系在云浮市律师行业机关支部。该律师事务所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各项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实际情况与备案情况均一致,按政府规定收取律师服务费用并将收费标准上墙公示。
2.律师执业表现情况良好。暂未发现安冠所存在虚假不当宣传,违规收案收费等违法违规情形。该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无不良执业记录,目前执业表现情况良好。
3.检查案卷保管相对完整。安冠所被抽查的案卷严格执行统一收结案程序,对办结案件定期进行归档整理,未收到律师所或律师被当事人投诉的情况。
4.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暂未发现存在问题,不需要整改。
(二)恒晟所总体检查情况
1.律师事务所制度建设完善。恒晟所批准设立于1992年3月,现有执业律师6名,行政人员4名,组织形式为个人律师事务所,因该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3名,已独立设立党支部,并能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党建各项工作。该律师事务所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各项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实际情况与备案情况均一致,按政府规定收取律师服务费用并将收费标准上墙公示。
2.律师执业表现情况良好。暂未发现恒晟所存在虚假不当宣传,违规收案收费等违法违规情形。该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无不良执业记录,目前执业表现情况良好。
3.检查案卷保管相对完整。恒晟所被抽查的案卷严格执行统一收结案程序,对办结案件定期进行归档整理,未收到律师所或律师被当事人投诉的情况。
4.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暂未发现存在问题,不需要整改。
特此公示。
云浮市司法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