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有序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组专题学法实现常态化。2021年,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共13次,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6次,“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二是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精神,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局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落实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各项工作任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会议顺利召开。制定年度依法治市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研究出台我市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确立“十四五”时期法治云浮建设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向全市各地各部门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问答》等书籍960多份。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云浮市立足基层 务实创新 探索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被推荐申报第二届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三是持续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牵头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和市直机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牵头制定云浮市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及细则,细化考核评价标准,持续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对我市5个县(市、区)及市直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督察。市县镇三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及其组成部门班子成员年终述法实现全覆盖,全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工作提前完成。(二)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奋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高效透明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逐步优化。市石都公证处持续优化跨市跨省服务,2021年为群众办理“最多跑一次”公证案件共268件,公证类型由无犯罪记录、声明扩展到抚养权协议书、不涉及房产的委托书、文本相符、签名、印鉴、学历、证照等事项。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和司法鉴定行政审批流程不断优化,行政许可审批时间压缩为1天。司法鉴定机构2家实验室通过国家级认证认可,首次对我市1名律师违法行为作出警告行政处罚,不断增强执业“红线意识”。二是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层法律服务水平稳步提升。2021年,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驻网服务约6200小时,在线为提供法律服务4100人次。全市共办理公证案件3646件,法律援助案件3352件,法律援助案件全省同行评估连续3年全部合格以上,为全省4个地市之一,1件案例入选省2021年刑事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云浮考区首次主观题考试顺利完成,连续2年实现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双安全”。全系统积极开展“司法为民·十件实事”和法律服务周活动,共办实事15000多件,收到群众感谢信8封,锦旗21面,微信感谢留言11条。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连续8年实现全覆盖,律师行业扎实开展法治体检和“百所联百会”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4276件,获群众赠锦旗9面。(三)坚持法治制度机制建设,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政府立法机制不断完善。出台《云浮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共建法律服务基地,进一步拓宽学者专家参与立法途径。完成涉及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计划生育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决定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明确实施期限15件、宣告废止20件。重点领域立法质量不断提高。聚焦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农村饮用水、农贸市场管理等群众“急难愁盼”领域法规规章的起草蹄疾步稳,推动《云浮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浮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云浮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加快出台,其中红色资源立法工作信息在中央新闻网站等媒体发布。二是规范性文件监管不断加强。推动出台《云浮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为优化提升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提供制度支撑。全系统共出具规范性文件书面审查意见420件(次),提供法律意见2100多条,经审查出台市、县两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共78件,文件报备准确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四)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严谨有序
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坚持“谁决策谁负责”原则,将遵守决策程序制度、依法决策情况列为考核督察的重要内容,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决策意识不断增强,重大行政决策考评项目在历年的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均获得满分。二是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主动研究、及时出台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云浮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规范管理。2021年度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三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引进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增聘法学专家、专业律师充实政府法律顾问力量。市、县、镇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持续巩固,为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项目依法顺利推进和重要合同依法签订保驾护航。2021年,市、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共办理法律事务2505件,涉及标的额约1657.04亿元。(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市63个镇(街道)全部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第一批共下放256项行政事项,完成市县级行政执法职权调整由镇街实施职权目录(第二批)320项初审工作。二是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全市行政执法“两平台”建设顺利完成,印发《云浮市全面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县、镇三级执法主体全面上线应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市共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46期,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年审核发放省行政执法证2509个。全面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市188个行政执法单位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完成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六)坚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向好
一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完善。全市首个知识产权纠纷律师调解工作室成立,云城、云安、云浮新区三地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揭牌成立。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基层矛盾纠纷7884件,调解成功率连续5年达98%以上。二是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不断加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52件,综合纠错率为19.7%,以调解、和解等方式终止审理案件量同比增长83.33%,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和监督、保障功能充分发挥。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60件,市领导出庭应诉、带头“出庭发声”,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显著提高。(七)坚持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动全民法治观念不断提高
一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年完成4次市政府常务会集中学法活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纳入市“八五”普法规划。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云浮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对法治专题讲座和法律培训作具体安排。市、县两级领导干部带头积极参与旁听庭审,全市5万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21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均全省排名前列。二是大力营造法治共创浓厚氛围。“八五”普法全面开启,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连续4年顺利举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其中2个项目获评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优秀奖。全市共举办宪法、民法典、依法防疫宣传活动1500多场次,3家单位2名个人分别荣获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