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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司法局2023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二、抽查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组织方式
(一)应用省双随机综合监管平台和深化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按照省统一建立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工作平台,实现双随机抽查各项功能,以平台的高水平应用实现随机监管工作的高质量开展;要深化应用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开展行政检查。
(二)优化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定抽查清单,明确一般抽查任务名称2项,具体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监督检查;司法鉴定机构经营资质、经营行为进行检查。
(三)健全随机抽查方式。一是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按照检查对象类型,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不设定条件,通过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根据《云浮市司法局监管名录库》,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监督执法效能。二是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实施全局内随机、各科室内随机从《云浮市司法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摇号抽取。被抽取的执法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执法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公开,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六)做好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实际情况,对照编制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积极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三)加强宣传督导。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力度,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的氛围。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交流,转变执法理念,增强执法能力。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保障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