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至29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培芬参加执法检查活动,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莫慧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阳正福陪同检查。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各县(市、区)实地检查各地镇(街)人民调解组织、村(居)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商会人民调解组织、派驻有关部门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工作室以及人民调解协会等运行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有关方面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的情况汇报,并收集意见建议。检查组指出,全市各地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仍存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还有待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不足、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少、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检查组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更高要求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要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着力构建富有云浮特色的人民调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