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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下午,云浮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联合召开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温耀勋,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庆洲,市检察院、市司法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议传达学习《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与会人员围绕如何推进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思想认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2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规定的出台是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规范执法监管行为的部署要求。二要强化学习宣传。要及时转发文件,加强工作机制的建立,把学习贯彻落实作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学习的主要任务,持续跟进学习,带头示范学习,带动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主动学,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要聚焦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等重点人群,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大力加强的宣传学习,在全市上下营造良好的氛围。三要强化规定执行。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四要强化责任意识。要按照文件要求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督促检查,强化责任意识,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及时提出改进措施。要改进督查方式,综合运用现场核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办法,抓好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督办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为贯彻实施提供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