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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下放市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1 16:52:11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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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管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云浮市2024年省级下放市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申报指南要求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业的,依照 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申报的绩效指标要具体明确、量化、可考核。

  (四)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将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及可编辑电子版于2024年3月25日前报辖区所在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形式审查汇总后,加具推荐意见择优向市市场监管局推荐,并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申报材料纸质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分别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知识产权保护科。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至2024年3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一)受理审查。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进入评审阶段。未按规定填写和提交附件材料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材料请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二)评审立项。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专家评审,按照评审结果列入2024年省级下放市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项目库。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0766-8923890,邮箱:yfzscqglk@163.com;梁尚坤(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0766-8923598,邮箱:yfzhishi@163.com。

  地址:云浮市市区城北富善路1号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1.云浮市2024年省级下放市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项目申报指南(促进类).docx

                  2.云浮市2024年省级下放市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项目申报指南(保护类).wps

                 3.云浮市2024年省级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docx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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