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市监函〔2022〕353号
关于组织开展云浮市2023年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云浮新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编制了《云浮市2023年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20日。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书要求格式填写申报材料,未按规定填写和提交附件材料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材料请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各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及可编辑电子版,于2022年11月10日前报辖区所在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形式审查汇总后,加具推荐意见择优向市局推荐,并于2022年11月14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申报材料纸质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分别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保护科。
特此通知。
附件
1.云浮市2023年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促进类).doc
2.云浮市2023年省知识产权创运用保护及省部商会商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保护类).wps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8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陈考江,联系电话:0766-8923890;知识产权保护科黄小军,联系电话:0766-8923598;邮箱:yfzscqglk@163.com)
版权所有: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像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维护单位: 云浮市市场监管局信息中心 您是第 1103029 位访客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ICP备案号:粤09015554号-1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建议使用IE9.0版本及以上浏览器、分辨率1280*960浏览本网站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