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市监函〔2022〕28号
关于组织开展云浮市2022年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专项资金
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云浮新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资金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编制了《云浮市2022年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0日。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书要求格式填写申报材料,未按规定填写和提交附件材料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二、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对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各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及电子版,于2022年2月21日前报辖区所在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形式审查汇总后,加具推荐意见择优向市局推荐,并于2022年2月24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申报材料纸质件及电子版分别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保护科。
特此通知。
附件:
1.云浮市2022年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促进类).doc
2.云浮市2022年省知识产权创运保护及省部商会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保护类)2.wps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30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陈考江,联系电话:0766-8923890;知识产权保护科黄小军,联系电话:0766-8923598;邮箱:yfzscqgl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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