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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某冷冻食品店销售重金属污染物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案
发布日期:2021-10-06 15:43:06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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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罗定市某冷冻食品店销售重金属污染物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案              

  二、案例正文采集

  近日云浮市云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日常监督抽检,发现某冷冻食品店销售的“带子”被检验出“镉”(以Cd计)的实测值为4.1mg/kg(标准值:≤2.0mg/kg),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调查与处理】

  罗定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检验报告结果了解到有关情况,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及时送达检验报告同时对其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涉案店铺的售卖现场,以及原辅料进货台账、产品销售台账进行了全面仔细检,立刻要求该店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原因排查,全面实施产品召回,并依法立案查处。

  【法律分析】

  罗定市某冷冻食品店销售重金属污染物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销售重金属污染物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的违法行为

【典型意义】

近年来,随着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冷冻速冻食品在市面上销售,但由于冷冻速冻食品的产品特性,对其食品贮存要求也更加严格,更加需要食品生产经营者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和进货查验等有关规定。本案对该辖区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促进相关单位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在进货的时候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在正规的有资质的企业进货。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强化宣传教育,逐步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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