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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消费侵权案例(四)
发布日期:2018-02-07 11:11:50 信息来源:云浮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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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国感恩”各种名堂,忽悠老人花样多多
解读:老年人作为较为特殊的消费群体,经历过艰苦岁月,感受过新旧生活,家国情怀深厚。部分不良商家正是利用老人家这种容易满足、时时感恩的心理,通过举办“爱国、感恩、孝道”等讲座,借助现场夸张、煽情等语言宣讲,再结合赠送礼品等伎俩,借机实施诈骗,或兜售产品。
    参考案例:某机构以“献爱心”为名义组织老年人参加“感恩讲座”,宣称要回馈社会上的老年人,在举办的过程中不断向老年人赠送各种礼品,但“醉翁之意不在酒”,实际上是借机收取参与老人的“爱心钱”,虽假意承诺当天会把钱返还给老人,但现场主持人通过煽情的语言和不断赠送礼品,转移老年人的注意力,逐渐忘记退款事宜,最终骗走大笔“爱心钱”。
    点评:某机构以“献爱心”为名义组织老年人参加“感恩讲座”,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老人“爱心钱”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根据《合同法》、《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受欺诈老人有权请求予以撤销并要求返还钱款。此外,若情节严重,数额巨大,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机构还涉嫌诈骗罪,应追究该机构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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