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和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编制计划的通知》(云府办函〔2018〕22号)要求,市工商局代市政府对原《云浮市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规定》(云府办〔2015〕26号)进行了修改补充。现将修订稿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从2018年6月5日起至2018年6月18日止。
社会公众如有修改建议或意见的,请在2018年6月18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云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函收件人:云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科,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西路市工商局大楼,邮政编码:527300,联系电话:0766-8923809;传真:0766-8923906;意见收集电子邮箱:yfgsj8923809@163.com)。
云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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