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证照联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局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反映。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3日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证照联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整合部门行政审批资源,优化内部审批流程,提升市场准入准营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更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推行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多头跑问题,进一步整合部门行政审批资源,在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医疗器械备案推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同步审核、统一出件”的集约化服务模式,实现同一市场主体只需到一个窗口申请,提交一套材料,即可一次性办妥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医疗器械备案,最大程度减少办事环节衔接和等待时间,降低市场主体非经营性成本,提升全流程办事体验。
二、适用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对申请人在办理营业执照时经营范围含有符合《关于印发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推行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规定的食品经营许可类别、食品生产许可类别、食品小作坊登记类别,且申请人以告知承诺制形式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以及进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受理窗口实行营业执照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医疗器械备案同时受理、同时审核、同时发证。
三、工作措施
(一)一次受理。按照“证随照办”原则,在市、县、所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窗口设立“证照联办”窗口,一次性受理营业执照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医疗器械备案材料。整合简化“证照联办”申请材料,以营业执照申请材料为基础,增加联办申请材料,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住所使用证明、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等共性材料不重复填写、提交,探索“一套材料、一表登记”改革。受理人员要按照审批权限,及时做好受理材料内部流转工作。
(二)一次审批。审批人员按照申请事项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实行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医疗器械备案同时审批、一次审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医疗器械备案的决定。对经审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或者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出具《不适合告知承诺制审批告知书》,自动转为一般程序申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涉及现场核查的,按《关于印发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推行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执行。
(三)一次发证。审批完成后,窗口人员一次性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通知书。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一次性向申请人颁发营业执照和出具《不适合告知承诺制审批告知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行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医疗器械备案“证照联办”改革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促进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改革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经营审批、医疗器械备案“证照联办”改革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狠抓责任落实,积极主动探索,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医疗器械备案“证照联办”改革工作整体有序推进。
(二)严密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强化组织协调,适应改革需要,加强窗口人员配置,并做好改革所需的设备、网络、技术等保障工作,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市局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科要主动跟踪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复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市局有关业务科室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对口审批业务培训指导等有关工作。各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交流通报改革进展情况,确保“证照联办”改革落地生根。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医疗器械备案“证照联办”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提高政策的知晓率,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并熟练操作市场监管系统各项注册登记和行政审批业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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