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保证端午节日食品安全,结合正在开展的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攻坚年行动,近期,我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开展粽子专项抽检,抽检粽子共24批次,全部合格。
本次抽检以发现问题为导向,落实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抽检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抽检覆盖全市的生产、流通、餐饮环节,涵盖蛋黄虾米肉粽、传统裹蒸粽、碱水粽、板栗肉粽、蜜枣粽、蛋黄鲜肉粽、蛋黄排骨棕、猪肉绿豆棕等各类口味粽子。总体而言,本次监督抽检情况良好,未发现不合格食品。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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