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FBG2019031
关于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及机构改革的
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涉及机构改革的市本级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府办函〔2019〕22号)要求,并做好涉企办事证明文件“兜底条款”清理工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征求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党组会议审议并经云浮市司法局审查通过,决定修改2件,废止5件。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修改的文件
(一)《云浮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工〔2016〕41号)
1.将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四)项、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中的“质监”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
2.删除第二十条第(四)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和第(十)项“其他相关材料”的规定。
(二)《云浮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云食药监局食产〔2016〕39号)
将正文中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二、废止的文件
(一)《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试行)〉的通知》(云食药监局法〔2017〕90号);
(二)《云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变更登记〉等一批办事指南的通知》(云工商〔2017〕94号);
(三)《云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云浮市质监局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的通知》(云质监规〔2018〕1号);
(四)《云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企业登记注册管辖事权的通知》(云工商〔2018〕120号);
(五)《云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云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云质监规〔2018〕2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云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云质监规〔2018〕2号)自2020年2月1日废止。
根据本决定,对上述予以修改的规范性文件,重新公布。
附件:1.云浮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正).wps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关于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解读.doc
版权所有: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像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维护单位: 云浮市市场监管局信息中心 您是第 1103029 位访客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ICP备案号:粤09015554号-1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建议使用IE9.0版本及以上浏览器、分辨率1280*960浏览本网站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