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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四次征集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商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5 17:03:41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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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4〕110号)和《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函〔2024〕81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动云浮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培育,加快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商讨决定对于个体工商户可以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为收款户,不再要求有对公账户,特此再次诚邀各商家参与,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后至2024年11月19日17:00。

  二、活动报名方式

  需提供材料:2024年云浮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销售单位报名表(附件1)、参与云浮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承诺书(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证明(通过信用中国或者信用广东可查询)、按照《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证明(在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管系统可以查询)。

  申报商家应于活动截止日前按要求向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初审通过后应于活动截止日期后2天内向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余钊华)报送推荐商家名单。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

  县(市、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云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766- 8868230

  zlfz123@163.com

  云浮市云城区星岩三路16号

  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766-8638986

  yunanbz@163.com

  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云泰大道云新控股公司二楼

  罗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766- 3827834

  ldzlg@163.com

  云浮市罗定市龙园路90号

  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766-2976898 

  xx2976898@126.com

  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南街162号

  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766-7590806 

  zl7590806@163.com

  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大堤路60号301室

  三、补贴范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在广东省云浮市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换购符合国家标准的新电动自行车,且购买新车销售价格1500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

  将个人拥有的旧车,但未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增加纳入补贴对象。

  旧车要求:有牌(含超牌、临牌)及无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依法登记上牌的旧车,消费者应按规定完成报废注销手续,否则因旧车未完成注销引发相关法律责任将由车主承担。

  旧车合法来源证明:

  1.依法登记上牌的旧车,消费者申请补贴时上传《非机动车行驶证》;

  2.未在交管部门登记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消费者申请补贴时上传发票或《车辆合法来源承诺书》。

  四、参与活动商家要求

  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是指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电动自行车销售营业执照的企业。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需帮助和指导消费者按规定填报申请信息。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云浮市范围内登记注册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的销售单位,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行为;

  2.近3年内没有被相关监管执法部门实施过行政处罚;

  3.严格执行国家税收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实际销售价格,承诺对消费者个人开具全额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政府以旧换新补贴字样。

  4.已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且销售符合符合国家标准的新电动自行车;

  5.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6.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并同意以审核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旧车行驶证或牌照照片、新车行驶证复印件、购买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等)、旧车注销凭证、经消费者签字确认的补贴清单;

  7.要将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信息录入“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登记系统”,并承诺将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整车(含蓄电池)交由符合要求的回收拆解企业处理,并协助指导以旧换新个人消费者申领补贴;

  8.多渠道多种方式宣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

  五、其他说明

  1.自2024年9月1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本市个人消费者报废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同时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销售商家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及以上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到本市公安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的,可申请补贴政策。新车购买日期以购车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2.销售单位负责。因参与活动的销售单位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少补等消费者损失和多补、违规补贴等损失,由参与活动的销售单位承担;如出现退货情况,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政府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

  3.诚信守信。消费者和参与活动的销售单位应按照诚信原则参与活动,消费者应向参与活动的销售单位出示身份证件、旧车注册登记资料等材料核验相关信息,消费者和参与活动的销售单位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活动的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4.执法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检查和投诉核查中发现哄抬价格、套取奖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参与活动的销售单位未按照《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活动资格,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1.2024年云浮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销售单位报名表.docx

            2.参与云浮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承诺书.docx

            3.2024年云浮市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调整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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