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特检院云浮检测院,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老旧电梯大规模检查推动安全隐患治理与本质安全提升行动的通知》(粤市监特设〔2024〕23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根据检查行动工作要求,以“到2024年8月,对全市在用的老旧电梯完成一轮隐患排查;到2025年8月,对全市在用的老旧电梯全面完成一轮风险评价”为目标,对全市自首次办理使用登记之日起满15年的在用电梯(即办理使用登记时间在2009年5月1日前的电梯,以下称老旧电梯)开展大规模检查工作。设备类型包括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二要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使用管理人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电梯维保单位对所维保的在用老旧电梯开展隐患排查。电梯维保单位通过微信小程序(粤安梯)逐台填写《广东省老旧电梯隐患排查记录表》,于2024年8月28日前向电梯原定期检验机构完成提交。电梯原定期检验机构将老旧电梯隐患排查情况归集整理后,填写《广东省老旧电梯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于2024年8月30日前报送市局,并抄报省局。
三要及时开展风险评价。电梯原定期检验机构作为风险评价实施单位,对在用老旧电梯逐台进行风险评价,向使用管理人提出的降低风险措施,归集整理后填写《老旧电梯安全隐患治理与本质安全提升行动情况统计表》,自2024年8月起,每月26日前报送市局。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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