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已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药品经营许可证》将实施新的编号规则和经营范围表述。目前,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系统已按照新的编号规则和经营范围表述进行发证,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要求,现将贯彻落实新法规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全省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已实施电子证照,由省药监局在许可系统后台统一更改证号和经营范围表述,企业可自2024年3月1日后自行下载新版许可证,下载操作指南详见《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3年第104号)。
二、由于我市不具备许可系统后台更改权限,云浮市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可自行前往当地市场监管局,以“申请变更经营范围”方式换发新版《药品经营许可证》,市场监管局应按照规定办理。
三、新版《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表述变化主要为是否经营“冷藏冷冻药品”,企业应事先清楚自身是否符合经营“冷藏冷冻药品”条件再申办,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可重点核实后审批,以方便日常监管工作。
四、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应主动告知药品零售企业,通知其尽快重新换发新版《药品经营许可证》,新的申办表格可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下载使用。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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