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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集中公布一批餐饮浪费典型案例(2023年第一批)
发布日期:2023-03-24 17:28:20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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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食品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有关规定,坚决制止餐饮环节浪费行为。2023年以来,云浮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聚焦餐饮浪费突出问题,依法纠正、查处了多起餐饮浪费违法行为,现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一、罗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罗定市某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2日,罗定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内的某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当场责令当事人改正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处罚。

  二、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新兴县某餐饮店涉嫌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2日,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新兴县新城镇某餐饮店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经现场执法检查,该店正在对外开门营业,在该店的营业场所内未发现有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发现该店的工作人员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为查明事实,该局于2023年3月22日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三、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郁南县某美食馆涉嫌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2日,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郁南县都城镇某美食馆进行检查,该店正常对外营业,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未张贴、摆放有反食品浪费标识和适量点餐提示或标识。当事人在消费点餐时,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经初步调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该局执法人员依法于2023年3月22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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