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评价验收工作的通知》(粤食药安办〔2022〕24号)工作要求,经郁南县人民政府申请,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药安办”)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评价与管理办法》《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评价细则》等,组织了市级初评小组,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的方式,对郁南县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情况进行市级初评。
经综合评价认为,郁南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党政工程、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深化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属地管理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达到示范县创建标准,通过了市级初评。
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现将初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29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文字形式向市食药安办反馈意见建议。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严禁提供虚假、不实等信息。联系电话:8339980;邮寄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富善路1号市市场监管局协调与应急科,邮编:527300。
云浮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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