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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约谈暨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标准宣贯会议
发布日期:2024-10-18 15:05:30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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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维护我市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秩序,10月17日,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约谈暨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标准宣贯会议,辖区200余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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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工作人员解读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等标准以及相关的修改单,强调电动自行车以及相关产品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车用充电器应当经过CCC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要求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严格依照《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规定,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销售台账,杜绝非法改装行为,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照零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最后,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对前一阶段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情况、整改结果以及有关立案查处情况进行通报。要求电动自行车销售店经营者切实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强化电动自行车质量的市场监管,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排查电动自行车质量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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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相关要求,不定期联合消防、公安、工信等部门开展全链条监督检查,继续加大对电动车及配件销售和维修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共同杜绝和遏制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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