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起草政策措施,不得含有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限制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不当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内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有关政策措施开展抽查,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应当督促起草单位进行整改。对违反《条例》规定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的方式包括:
一、电话:0766-12345;
二、信箱:云浮市云城区富善路1号,邮编527300;
三、电子邮件地址:yfsjjjjk@126.com。
举报材料一般包括举报人基本情况,有关政策措施起草单位、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具体情形和理由,是否已就同一事实向其他机关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内容。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鼓励实名举报。
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依法、公正、高效原则,及时处理有关举报材料,为各类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良好环境。
2024年7月29日,《人民日报》要闻版06版刊登《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一文,
版权所有: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像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维护单位: 云浮市市场监管局信息中心 您是第 1103029 位访客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ICP备案号:粤09015554号-1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建议使用IE9.0版本及以上浏览器、分辨率1280*960浏览本网站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