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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培训 提升信用监管能力
发布日期:2024-06-13 16:32:15 信息来源: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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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后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5月1日施行。为进一步提升信用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企业信息公示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全面提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信用监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近日,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登记监管业务培训班中,专题解读新修订的《条例》,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登记、信用监管线口分管领导、科(股)室负责人、业务骨干共35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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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培训邀请了曾参加了市场监管总局对新修订《条例》相关研讨工作的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姚昌盛,对《条例》的立法背景、修订条款变动具体情况、修订后对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监管工作带来哪些新挑战和要求、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如何落实《条例》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以问题为导向,具有明确的指导性和实用性,进一步提升了参训人员的信用监管业务能力,为云浮市市场监管系统信用监管工作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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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为了做好2024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迎检工作,此次培训班还深入解读了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内容,分组研讨剖析短板弱项,部署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创新举措,对标先进、全面提炼固化各项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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