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首页 >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公开 > 市场监管动态 > 正文
云浮市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协同推进农专社年报工作
发布日期:2024-06-04 16:20:56 信息来源: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农专社)是引领农民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导力量,年报则反映农专社的经营状况,是外界了解农专社的窗口,而逾期年报行为将会导致农专社经营主体信用严重受损。

  我市今年应年报农专社经营主体共4364家,同比去年增加了81.83%。随着逐渐进入农忙时节,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也已进入倒计时,为促进我市农专社健康发展,避免因农忙延误年报,给农民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云浮市农业农村局业务科室紧密联系,针对我市农专社新成立主体多、年报难、效率低的问题,于5月30日在市农业农村局共同探讨如何协同推进农专社年报工作。

  经研讨,两部门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共同推进农专社年报工作,一是共同强化宣传。坚持服务和监管相结合的理念,两部门建立双向联络员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群等形式,向全市农专社经营主体广泛宣传年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以及逾期年报的后果,引导农专社及时公示年报信息。二是共同做好服务。两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定期向市农业农村局推送全市未年报农专社底册,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共同为农民群众提供精准的年报服务。三是共同加强帮扶。全面摸底排查往年逾期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专社情况,指导逾期年报失信主体进行信用修复,避免信用受损导致的经营受限;对已停止经营的农专社,积极引导其主动办理注销手续;对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进行清理。通过两部门多环节共同联动,合力推进我市农专社信用监管服务工作,促进农专社规范经营行为,推动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工作。


TOP】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

版权所有: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像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维护单位: 云浮市市场监管局信息中心  您是第 1103029 位访客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ICP备案号:粤09015554号-1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建议使用IE9.0版本及以上浏览器、分辨率1280*960浏览本网站  

微信关注手机版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是否继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