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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优化个体工商户年报服务
发布日期:2024-04-29 15:52:52 信息来源: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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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以来,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全面优化个体工商户年报服务,助力我市个体工商户夯实信用基础,提升守信合规意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优化线上填报功能,让群众少跑腿。个体工商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网址:https://gsxt.amr.gd.gov.cn/)、手机下载“粤商通”APP进入“年度报告”板块,就可以进行年报信息线上填报。年报填报增加了关联带出功能,个体工商户只需确认相关数据是否有变化,无需重复填写,减少用户录入数据操作,降低线上填报难度,扩大线上填报人群普及面。截至4月28日,我市个体工商户已填报2023年度年报64658户,其中通过线上填报的53992户,网报占比83.5%,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提高办理便利度。通过积极与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沟通协调,云浮市云城区经营主体年报事项进驻到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让该区经营主体可以就近到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年报申报,进一步提升年报服务,增加了经营主体年报申报的便利度。

  (三)多部门协同推进,形成年报督导工作合力。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云浮海关、罗定海关、市税务局等多个部门发出《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协助共同推进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函》,推动各部门把《关于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及宣传材料发到监管行业对象,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平台,积极发挥各类行政审批窗口、行业协会、社团组织、中介机构作用,紧盯企业负责人、工商联络员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提醒和督促经营主体依法按时报送年报。力争把年报公示的要求逐户告知所属主管行业经营主体,并根据行业特点,区分具体情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共同督促指导所属行业经营主体依法年报,共同建立协同推进年报工作联动机制。

  (四)线上线下相结合,扩大宣传效果。一是通过在各登记窗口粘贴相关年报提示宣传资料,加大年报知晓度。二是每月对未申报年度的经营主体发送短信提醒,引导、指导、督促经营主体依法及时报送年度报。三是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电视台等多种形式做好年报宣传工作,提醒经营主体按时填报年度报告。通过多种形式,形成立体宣传氛围。四是在各市场监管所登记窗口设立年报工作导办岗,安排业务骨干以“面对面”“点对点”的形式进行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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