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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首次突破前十 排名第七
发布日期:2024-01-30 15:41:43 信息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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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3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获悉,在2023年度营商环境评估中,云浮市“市场监管”指标得分81.38分,并列排名全省第7位,同比2022年提升7名。

  近年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市市场监管局联同市发展改革局、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指标共牵头的统筹作用,凝聚各成员单位对标广州、深圳先进地市经验,对表考核清单要求,坚持靶向施策,着力破解市场监管领域影响营商环境的重点、难点、痛点问题,积极构建公平统一高效市场环境,为市场主体减负,为市场经济添活力。

  一是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不断为企业“减负”。联合监管,减少企业负担各监管部门按照“应联尽联、能联尽联”原则,制定了涵盖33个部门、47个领域、79个抽查事项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根据联合清单要求启动联合抽查任务175个,抽取检查对象478户次,部门联合抽查占比29.22%,切实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执法扰企。靶向监管,优化资源配置。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抽取了4.69%的企业共1523户开展双随机检查,低、一般、较高、高风险企业分别抽取了4.25%、4.44%、6.51%、12.94%,问题发现率分别是12.9%、11.54%、30.43%、48.65%,高风险市场主体监管问题发现率最高,监管资源得到了合理配置。其他监管部门充分利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结合各部门行业管理数据,对抽查对象进行分类细化,最大程度实现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提高监管靶向性。

  二是推行柔性执法,让监管更有温度。全市26个市直行政执法主体积极探索实施执法“观察期”制度、探索推动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增加执法温度,促进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引导企业规范自身行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同时,以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方式为抓手,制定公布减免责事项364项,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件共1406件,“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免强制”案件超24万件。

  三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强政策落实机制建设以及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招标投标领域、公共资源交易相关领域、招商引资领域、地方政府债务领域、政府机构履行法定义务、基层政务等方面的诚信建设,重点治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提高政府诚信施政、诚信作为、诚信执法能力,建立守法守信、高效清廉的公务员队伍,不断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各级人民政府诚信行政水平。

  四是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公平营商环境。通过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和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一事一议”政策文件公平竞争专项抽查工作,助力畅通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项目竞争渠道,建立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各级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机构)、政府采购网等渠道,重点抽查本级住建、工信、科技、水务、卫健、环保、交通、教育、气象、银行等部门的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告和文件,2023年检查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共42个,抽查“一事一议”政策文件共51份。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没有终点,只有不断新起点的系统工程。当前正值“青春云浮 三十而励”加速奔跑的机遇期,市市场监管局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持续打造更优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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