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云浮市消费者权益
保护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消委会属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额拨款。按《消法》赋予消委会有七个方面的职能: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消委人员构成:编制数为2人,实有在职人员2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为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我会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消委会组织建设,成立专家委员会,发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消费维权工作。
2、加大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力度,继续联合主流媒体开展挑战消费潜规则活动。
3、加强全市消费维权网站建设,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投诉咨询服务。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26.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2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24.85万元,属财政拨款支出2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2万元,项目支出8.22万元。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96万元;项目支出8.2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消费者服务维权和开展3.15活动支出等。
2015年9月22日
2014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共8.22万元,本项支出主要是2014年消费者服务维权和开展3.15活动等各项支出。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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