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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5号)要求,制定了《云浮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将省、市改革方案转发各学校(含民办学校),并制定本地区改革组织实施办法,于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反映。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 浮 市 教 育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