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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三就”岗位补贴和“三就”车间补助申请办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 : 2024-07-30 09:44:14 来源 : 本网 浏览次数 :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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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云府办〔2023〕14号)精神,大力推行就近就地就便就业新模式,在资金支持和奖励激励上做好保障,促进农村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创业增收致富,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带动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现就做好“三就”岗位补贴和“三就”车间补助申请办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享受条件和申请程序

(一)“三就”岗位补贴

补贴条件:(1)在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和经营的企业。(2)用人单位于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新招聘用人单位所在镇街户籍劳动力,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开发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三就”岗位。(4)用人单位为相关人员连续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5)相关人员户籍所在镇街与用人单位经营场所所在镇街一致。(6)申请时相关人员仍在本单位就业。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类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除外)。

补贴标准:按每人3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应提交材料:云浮市“三就”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云浮市“三就”岗位吸纳人员花名册(附件2);云浮市“三就”岗位开发认定表(附件3);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相关人员户口簿复印件。

应核验信息: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登记信息;用人单位经营场所所在镇街信息。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在2025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申请。

(二)“三就”车间补助

补助条件:(1)在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和经营的企业。(2)企业吸纳50名以上用人单位所在镇街户籍劳动力,且相关人员占上年度12月份在岗职工总量(参保人数)80%以上。(3)用人单位为相关人员连续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6个月以上。(4)申请时相关人员仍在本单位就业。(5)相关人员户籍所在镇街与用人单位经营场所所在镇街一致。

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类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除外)。

补助标准:按每个5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应提交材料:云浮市“三就”车间补助申请表(附件4);云浮市“三就”车间吸纳人员花名册(附件5);营业执照;相关人员户口簿复印件。

应核验信息:单位登记信息;社保缴费记录;用人单位经营场所所在镇街信息;上年度12月份在岗职工总量(参保人数)。

实施程序: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认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考察。

二、资金保障

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云府办〔2023〕14号)要求,“三就”岗位和“三就”车间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财政承担,从各县(市、区)财政配套的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评估“三就”岗位和“三就”车间资金需求,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用好配套的就业补助资金。

三、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政策措施应以属地管理原则贯彻落实,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资金审核监管,综合运用大数据比对、实地查看、部门协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置以不实承诺或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就业补助资金的行为。

(二)本通知自2024年7月25日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1.云浮市“三就”岗位补贴申请表

2.云浮市“三就”岗位吸纳人员花名册

3.云浮市“三就”岗位开发认定表

4.云浮市“三就”车间补助申请表

5.云浮市“三就”车间吸纳人员花名册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      



政策解读:一图读懂《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三就”岗位补贴和“三就”车间补助申请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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