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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规定,云浮市农业局于
一、听证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一)准备情况
1.听证主持人:陈志文(云浮市农业局干部)
2.听证陈述人:陈汉梅(云浮市农业局干部)
3.书记员: 刘树泉(云浮市农业局干部)
4.听证代表和旁听代表
①市人大代表2人:分别为云浮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中心黎澄同志(听证代表)、云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张华同志(听证代表)
②行业管理代表3人:分别为云安区畜牧兽医渔业局陈华杰同志(听证代表)、郁南县畜牧兽医渔业局谈汝升同志(听证代表)、新兴县畜牧兽医渔业局陈增伟同志(听证代表)。
③企业管理代表6人:分别为云城区食品公
④肉商代表2人:分别为
⑤市民代表3人:分别为
听证会参加人名单经公示10天,截至
(二)听证会召开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16名代表,其中听证代表13人,旁听代表3人。包括市人大代表、行业管理代表、企业管理代表、肉商代表和市民代表,代表全部到会。云城区畜牧兽医渔业局梁树平同志临时决定参加听证会,为使《规划》更完善,经研究,决定同意其作为听证代表参加本次听证会。所以,实际听证会参加人为17人,其中听证代表14人,旁听代表3人。
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由听证主持人陈志文同志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听证会会议纪律》;
2.由听证陈述人陈汉梅同志陈述基本情况;
3.听证代表就听证事项发表意见;
4.会议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5.形成听证笔录,听证代表核对无误后签名。
二、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会议期间,14位听证代表就听证事项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每位听证代表事前都作了认真准备,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代表们一致赞同《规划》,也有部分代表发表了意见和建议,陈述人也做了详细回应。
三、听证意见的处理情况
在听证会上,我局充分听取了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现场对相关意见和建议逐一进行了回应及解释。由于相关意见和建议全部都不涉及《规划》主体内容的修改,会后也未收到听证代表和旁听代表的书面意见或建议,经研究,未在《规划》中作出新的修改。有关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我局的回应情况汇总如下表(详见附件)。
附件:《云浮市生猪定点屠宰场整合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代表意见及回应情况汇总表
云浮市农业局
《云浮市生猪定点屠宰场整合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代表意见及回应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听证代表 |
听证代表所发表的意见 |
听证陈述人的回应 |
1 |
黎澄 |
个人非常赞同《规划》。但选址时要充分考虑环境承载能力、水体等因素,尤其是新兴江、南山河达标水体要求高。建议:尽量选址在敏感水体以外的地方。 |
黎主任是市人大代表,也是环保方面专家,她的建议对屠宰企业选址具有指导性意义。建议企业在进行选址时要主动同环保部门沟通,多听取环保部门的专业性意见。 |
2 |
张华 |
屠宰场整合更能保障肉品质量,个人非常赞同。但《规划》对设置要求、标准门槛是什么呢?申办企业需要什么部门审批?程序怎样? |
《规划》第三点“实施原则”对设置标准和门槛已提出具体要求,要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的要求选址和建设,且必须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实施清单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2015〕26 号)关于屠宰厂建设规模的要求。 至于申办企业需要什么部门审批?程序怎样?这个属于行政许可内容,在网上办事大厅有具体要求和程序,也可到农业部门咨询。 |
3 |
陈华杰 |
认同《规划》,从动物防疫条件方面很有必要,且《规划》提出“规模以上的牛羊养殖企业申办产加销一体化项目,不受规划和布局数量限制”具有前瞻性,个人非常赞同。 |
《规划》提出“规模以上的牛羊养殖企业申办产加销一体化项目,不受规划和布局数量限制”是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屠宰行业改革 完善屠宰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粤府函[2017]364号)“重点措施”第三点“积极推动屠宰企业产加销融合”要求的。 |
4 |
谈汝升 |
《规划》能解决小散乱的问题,更有利于行业监管,本人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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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陈增伟 |
新兴县现有12家屠宰场,在编官方兽医人员少,监管存在困难,个人非常赞同屠宰场整合,新兴县整合成3家也比较合理。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规定年屠宰量15万头以下生猪屠宰场属限制类,担心新整合屠宰场会因年屠宰量不够15万头而影响立项。 |
我也曾有过这样的担心,为此也专门咨询过发改部门,发改部门的解释是,“年屠宰量15万头”是指设计产能要达到15万头,实际屠宰量暂时达不到影响不大,建议企业立项时咨询发改部门意见。 |
6 |
程瑞琪 |
《规划》做得非常完整,非常好,非常赞成。同意云城区规划1家定点屠宰场,希望市农业局同云城区政府沟通,尽快落实用地和环保问题 |
屠宰场用地和选址确实是整合的关键和首要的问题,《规划》在“保障措施”中提到“(三)落实建设用地。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规划编制委、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环保等部门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规划,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落实新建、扩建、迁建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用地选址,各项审批手续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行特事特办,加快办理进度。”如果《规划》能出台,用地和选址方面将会得到有效保障。 |
7 |
黄金海 |
非常赞同《规划》,屠宰场整合是势在必行的,但最担心的也是选址问题。 |
上面我提到,《规划》已对选址方面制定保障措施,如果《规划》能出台,用地和选址方面将会得到有效保障。 |
8 |
陈啟龙 |
《规划》是好的,但整合后生猪屠宰场在用地和选址方面存在困难,是否可以在原有的生猪屠宰场基础上改建?还有就是,是否可以在原来的生猪屠宰场改建一个牛羊屠宰场? |
首先,按照规划数量在原有的生猪屠宰场改建是没有问题的,但前提是一定要符合国土规划、环保、动物防疫的要求。其次是是否可以在原来的生猪屠宰场改建一个牛羊屠宰场的问题,由于牛羊肉品需求量不大,考虑到建设成本,政府管理成本,以及肉品配送等问题,都不建议单独设牛羊定点屠宰场,在新的生猪屠宰场上增加牛羊屠宰生产线比较符合本地实际。 |
9 |
李景文 |
迅速出台《规划》是非常必要的,十分支持。 1、整合升级方面,建议合适分配屠宰场的数量,因用地、环保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分配数量。 2、用地方面:选址难,3年前开始选址,但因环保用途等问题,影响选址,建议市政府出台选址规划。 3、加强执法监督问题:明确牵头部门,打击私屠滥宰现象。 |
1、关于屠宰场数量方面,已经多方调研和征求意见,罗定是设5家是比较合理的,而且《规划》对数量一定是要明确规定的,不能含糊其辞。 2、用地指标问题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是由各县(市、区)定的,《规划》出台后,各县(市、区)也会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建议届时企业积极主动与政府部门沟通。 3、执法监督问题:在“保障措施”中的“执法监管”已有表述,是行业主管部门,即是农业部门牵头的。 |
10 |
麦振宇 |
迫切期待《规划》出台,因为现有屠宰场是六七十年代建设的,不符合环保要求,地理位置也不合适。《规划》布局是合理的,本人非常赞同,但也是担心 用地问题难落实的,因为新兴县已选址3年多都未能落实,要求政府能重视,希望以市政府发文,促进各县市区政府加快整合进度 |
上面我提到,《规划》已对选址方面制定保障措施,如果《规划》能出台,用地和选址方面将会得到有效保障。 |
11 |
梁耀文 |
同意麦振宇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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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陈永键 |
本人赞同《规划》,但担心新整合屠宰场交通是否方便,还有就是建议新整合屠宰场设计要更加合理,批发与零售屠宰(代宰)可否分开 |
《规划》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布局,交通一定是更为方便的。至于新整合屠宰场设计方面,要求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行业相关规定建设,设计一定会更为合理。 |
13 |
潘水金 |
本人赞同《规划》,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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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梁树平 |
本人赞同《规划》,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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