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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调整云浮市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规划(征求意见稿)》社会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16 10:13:54 文档来源:云浮市农业局(市委农办) 查看次数:- 【字体:

  按照省农业厅通知的要求,我市申办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时间是自201864日起,申报满额后即停止接受申请。从省农业农村厅植保植检处提供材料显示,917日后我市没有农药经营店继续向省农业农村厅申办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证,目前我市还有9个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指标未使用。根据《关于印发云浮市农业局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划的通知》(云农〔201820号)精神,为确保我市限制使用农药定点规范经营,满足农业生产的需求,我局草拟了《调整云浮市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规划(征求意见稿)》。为力求合法合规、公正透明,特向社会公告,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即116-1月22)以书信或电话形式向我局科技教育科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一般要求署真实姓名和明确联系方式。对匿名反映的,要求内容具体、条理清楚、依据充分。

  联系电话:0766-8923096

  联系人:张建文

  地址:云浮市市区兴隆路45

  邮编:527300

  附件:调整云浮市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规划(征求意见稿)

云浮市农业局

2019116

 

附件:

调整云浮市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规划(征求意见稿)

 

  根据《关于印发云浮市农业局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划的通知》(云农〔201820号)精神,为确保我市限制使用农药定点规范经营,满足农业生产的需求,我局草拟了本规划。

  一、将原新兴县3个指标(河头镇1个、簕竹镇1个、大江镇1个)中2个指标变更为县指标,即新兴县范围内有意向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农药经营单位均可申办;另1个指标变更为市级指标,即全市范围内有意向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农药经营单位均可申办。

  二、将原郁南县2个指标(东坝镇1个、历洞镇1个)变更为县指标,即郁南县范围内有意向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农药经营单位均可申办;

  三、将原云城区4个指标(河口街1个、安塘街2个、腰古镇1个)中2个指标变更为县级指标,即云城区范围内有意向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农药经营单位均可申办;另2个指标变更为市级指标,即全市范围内有意向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农药经营单位均可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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