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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精神,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监管机制,规范监管和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农业工作实际,制定市级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局各科室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抽查计划要求如期完成抽查任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参考该计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县(市、区)的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联合抽查
要对照市场监管部门对于联合抽查的要求,持续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逐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联合抽查要占本单位所有双随机抽查任务的15%以上。
二、及时公开结果
每次检查任务完成后1周内,负责检查事项的业务科(股)室应将检查结果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
三、注重结合实际
各县(市、区)要在参照市级抽查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农业随机抽查年度计划,认真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不得照抄照搬。原则上,市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已经检查的市场主体,如非上级交办调查,县级在2个月内不得实施检查。
附件:1.云浮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抽查计划.xls
2.云浮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xls
3.云浮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跨部门综合监管“综合查一次”2024年度检查计划.xls
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