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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我局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三联系”挂钩联系点,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与挂点镇、村的党员干部分享学习体会,扎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云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领导干部“少数关键”带头学法。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引领党员干部“绝大多数”,结合新时代要求,分专题、有计划地开展学习交流研讨,深刻领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精神。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法治建设落地见效。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第一责任人带头学法用法,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进展,研究部署阶段性任务,将市、县两级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纳入全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推动“三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9月29日,我局主要负责人在市委常委会会议上作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报告。三是健全党员干部学法制度,推进党员干部学法常态化。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印发了《云浮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学法计划》,编制了《云浮市农业农村系统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汇编》,把学法作为强化全局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载体,重点加强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将乡村振兴促进法、行政处罚法、畜牧法等作为农业农村系统干部培训的重点课程,定期邀请法律顾问举办法律大讲堂,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参考率100%。
(三)实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在推进工作时强调依法依规和实事求是。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为重大决策提供法治支撑。聘请广东翔浩律师事务所3位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以法治的视角和专业知识,在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处置重大事件、合同签订等方面,认真开展研究论证,进行法律风险评估,为政府依法决策把握关键的“法律关”。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协助我局审查了文件及合同20余份,提供法律意见30余次。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严把审核范围、内容和责任关,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文件和合同,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确保我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
二、强化农业执法监管能力
(一)着力建设规范化高素质执法队伍。一是坚持深化改革与队伍建设并重,以规范农业执法行为为抓手,以提升执法素能为切入点,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为重点,精心组织、强化措施,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开展各项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任务,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执法过程有记录,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情况按照规定在“广东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信用广东”进行公示,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制度,公正公开执法,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证件管理。不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网上考试,与时俱进,掌握农业执法改革动态,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知识,着力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切实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今年我局审核换发全国统一执法证件65个,持证率100%。三是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2023年10月,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交叉评查,并邀请法律顾问进行点评,推荐优秀案卷参加省厅评查,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行政处罚案件的办案质量。
(二)严厉打击涉农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我局持续大力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出动执法人员7836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场所3262个,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1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数3件,行政处罚金额5.46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4314万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1.0114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8万元。进一步规范了农业生产经营行为,维护了我市农业生产的安全稳定。
三、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推进政务服务改革。通过首席代表实时监控、业务科室及时反馈、优化审批环节等方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实现农业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一体化、标准化、规范化,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在网上受理并在法定承诺时限内办结。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共8大类376项,其中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事项68项,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100%。2023年以来,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319宗,办结319宗,网上办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效能监察模块公布。
(二)推进“互联网+监管”。制定了《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双公示”目录》《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抽查商家名录》,公布商事主体信息,全面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完善“信用广东”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全市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农业投入品坑农害农事件。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印发了《2023年度云浮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2023年云浮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格化管理及农安信用建设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监管重点和任务要求,并把食用农产品年度定量检测计划分解到各县(市、区)。2023年以来,我市协助完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2次共43批次,总体合格率100%;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428批次,合格率为99.533%;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5240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9.70%。全市63个镇(街)、972个村(居)全部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配备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共10672名,层层落实监管责任。积极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全市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主体2273个、累计开证112.29万张、带证销售42.62万吨。
四、提升普法实效
(一)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编制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涉农法律法规的知晓率。2023年5月,我局主要负责人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法宣讲。结合春耕备耕、民法典宣传月、中国农民丰收节、云城番薯节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支农服务下乡进村”“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第十个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并将普法列入广东农技服务乡村行动云浮支队轻骑兵的工作清单。采取制作展板、印发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紧紧围绕农民权益保护、农业生产、土地制度等重点领域大力宣传农业相关法律法规,2023年以来,我局共开展大型普法活动10次,出动宣传车30余次,悬挂普法宣传横幅、标语、展板70多块,印发宣传手册3200多份,接受农民群众法治咨询500多人次。
(二)积极开展多种形式涉农普法。充分利用“云浮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农民信箱等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升了学生们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校园氛围,让学生们在健康成长路上与法同行;多次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参与进村入户宣传政策法规活动,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关口有效前移,提高了普法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围绕构建上下贯通的农业农村普法工作机制、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能力,有针对性地解决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营造良好的乡村法治环境,我局印发了《云浮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我市847条行政村,已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593户,覆盖率达70%,发放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标志牌593块,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
五、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一)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我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0宗,受理行政诉讼案件0宗。
(二)落实行政调解机制。全市建立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县(市、区)级仲裁委员会、镇级调解委员会、村级调解小组或有专人调解的三级调解机制,847个行政村设立了调解小组或专人调解,聘任仲裁人员共134人。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形成了“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和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并将承包地纠纷调解纳入了“微网格”治理服务管理事项。2023年以来,全市共受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41宗,其中已完成调解38宗、仲裁2宗,正在处理1宗。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纳入平安考核,我市已连续两年在该项考核中获得满分。
(三)是依法办理信访事项。2023年以来,我局共收到31件信访件,其中在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共接收办理4件;市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交办核查事项27件。全部信访件落实相关业务科室及专人负责,目前已全部按时办结并按要求回复市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另外,收到12345平台派发工单5条,省政府网站群众留言3条,均属于政策业务咨询,已经全部按时回复办结。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未发生聚众上访和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的情况,信访维稳总体形势平稳可控。我局2022年度信访工作考核获评“优秀”等次。
(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制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审批程序;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限要求。202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5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1条;政策21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政策法规8条、政策解读10条);规划计划1条;农业新闻类信息202条;其他类11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10条;信用信息双公示38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
(五)建立健全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2020年7月,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农农〔2020〕98号),指导各县(市、区)出台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制度,做好充实人员保障经费,落实宅基地管理日常工作,全面构建宅基地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目前我市5个县(市、区)均按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印发规范宅基地管理程序的通知或实施细则,农村宅基地日常管理和执法职责下放到各镇(街)政府;63个镇(街)已履行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责并全部建立联审联办机制,其中41个镇(街)将宅基地审批事项纳入乡镇综合(便民)服务机构受理(其中云城5个,云安4个,罗定21个,新兴8个,郁南3个),22个镇(街)由镇农办、规划办负责受理审批,乡镇综合执法队开展宅基地日常动态巡查执法;我局不定期到宅基地审批开展较慢的镇(街)开展调研指导工作,提高农村宅基地审批效能。全市县、镇两级落实农业农村部门从事宅基地管理人员261人,其中专职人员83人,兼职178人。2020年以来,全市通过审批宅基地3830宗,涉及用地面积623.265亩。
六、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对标中央和省、市的工作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群众法治意识不强。群众树立主动学法,遇事找法的法治意识观淡漠,这不利于法治政府建设、全民普法教育工作。
(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我市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要依托活动、标语等形式开展进行,但影响力不大,没有在群众中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三)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中法律专业人才比例较低,执法人员年龄普遍偏高,队伍结构不够科学。
(四)依法执政推行阻碍力度较大。大多数年轻人外出务工,常住人口年龄颇大,懂法、守法的人不多,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执法力度难,以说服教育为主。
(五)人民调解员队伍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当前人民调解员素质参差不齐,大多数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律培训,对相关政策法规了解不深、领悟不透,调解方式方法相对陈旧单一。
(六)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不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没有做到常规化和长效化,存在公开信息碎片化、短期性问题。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来,我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实施“百千万工程”,结合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重点,落实落细法治建设各项要求,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按照云浮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是加强法制培训和普法教育,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深入抓好各级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制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紧紧抓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这个“死角”,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依法行政,让群众知法、学法,守法,增强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是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各地加强执法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保障,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
四是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公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强法治政府的透明度。向群众公开各项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依法向社会公示,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打造农业农村系统最优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