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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农农函〔2023〕40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市直相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粤发〔202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粤府办〔2016〕136号)和七届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云浮市对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补助的方案》精神,加大对我市农业龙头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减轻农业龙头企业因受国际形势变化和疫情带来的影响,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2023年我市继续对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贷款进行贴息补助。现就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一)对本市辖区内,经农业农村部等部委、广东省人民政府、云浮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包括国家级、省级、云浮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贷款进行贴息补助扶持。
(二)经监测不合格,被取消云浮市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企业,在“信用广东”网站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息的企业,以及经营异常的企业不能享受补助。
二、扶持范围
贷款贴息范围包括企业用于下述项目建设和经营活动的贷款:
(一)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或加工设备及社会化服务设施建设;
(二)园艺、蔬菜、水产、禽畜的包装、储藏、保鲜等关键技术的研制、引进和提高;
(三)创办技术科研机构及技术研制、开发,先进技术和名、优、新品种的引进;
(四)收购季节性强的农产品。
三、贴息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新增贷款进行贴息。
四、补助标准
对扶持对象在贴息期限内符合条件的银行贷款,根据实际用款金额和天数,按照年化利率不超过2.0%的标准进行贴息,贷款额依据银行出具贷款合同和有效凭据予以认定,每个扶持对象享受的贴息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五、申报流程和材料要求
(一)企业申报。企业填写《云浮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表》。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申报,2024年1月8日为申请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批程序。审批要4个程序:贷款银行出具意见→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第三方评审单位或专家评审小组评审意见→联席会议审定意见。审批程序原则上要在2024年1月底前完成。
(三)材料要求。企业要提供以下材料,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企业要确保申报贷款贴息的凭证材料真实、完整。
1.《云浮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表》。
2.提供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或协议)和银行贷款有效凭据(银行拨款单)的复印件,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贷款合同(或协议)必须注明相应的贷款用途或有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用途证明。
3.提供企业上述贴息时间内实付银行贷款利息清单或托管机构出具的付息通知单、银行转账单,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4.其他相关凭证材料(购销合同、收款凭证或转帐记录等)。
5.特定事项:
(1)同一笔贷款在同一年度内已享受其他市直单位贷款贴息优惠政策的,不得再申请本通知的贷款贴息资金。
(2)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贷款贴息统一由该企业申报,分别注明分公司、子公司的企业名称和贷款数量,并提供市场监管管理等部门出具的该企业与分公司、子公司的投资关系证明。
(3)以个人名义和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出资或控股比例低于50%(含50%)的子公司的贷款不予贴息。
(4)以上级集团公司名义内部转借给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使用的贷款不予贴息。
(5)对企业以“贷新还旧”形式所取得的贷款及到期未还贷款不予贴息。
六、资金管理
(一)管理机构。市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评审单位或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企业申报贷款贴息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成立云浮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补助联席会议,参加单位包括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云浮银保监分局等部门,负责审定贴息贷款用途和贴息金额分配方案。资金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二)专款专用。云浮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补助联席会议要对贴息资金严格把关,杜绝虚报、冒领贴息资金现象,要及时拨付贴息资金,不得截留,不得转作他用。积极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发现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如发现企业有虚报、假报情况的,停止拨款并追回已拨资金,取消企业享受财政贷款贴息的资格,今后不再受理该企业贷款贴息资金以及其他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对弄虚作假骗取贷款贴息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情况公开。市农业农村局应及时将申报文件、申报流程、贴息资金安排情况在云浮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四)企业自负盈亏。所有申请贷款贴息的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自负盈亏。
(五)绩效管理。贴息资金要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以增税、扩产、增收为导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