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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农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共云浮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云浮市党政部门及中直、省直驻云浮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云机编〔2022〕2号)、《云浮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云办发〔2019〕16号)等文件的安全生产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全面落实农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防范和遏制各类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有效的体制机制、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和更完善的系统治理,建立农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度,构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的农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制,着力强化农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安全监督管理漏洞,切实增强农业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农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为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员如下:
组 长: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局领导班子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
副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 员: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改革科、发展规划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扶贫规划科、扶贫开发指导与老区建设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市场信息科、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畜牧业管理科、渔业管理科、农业机械化与农田建设管理科、农业综合执法监督科、科技教育与植保植检科、人事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农业综合执法监督科,具体承担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责任清单
《安全生产法》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人人都是主角,没有旁观者。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责任要求,进一步细化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时刻保持枕戈待旦的警觉。
1.办公室:负责监督落实局用车和行车安全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楼、局属物业及楼房附属物消防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局属各单位办公场所消防等安全工作。负责将局农业安全生产资金列入预算,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资金支持、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加强农业安全生产相关资金监督管理,协调农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负责协助局班子及成员将安全生产工作写入年度工作报告。
2.政策法规与改革科:对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制定的农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制审核。负责为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突发事件处置提供法律支持保障。
3.发展规划科:负责协调将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农业发展计划;协调、指导农业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
4.乡村产业发展科:协调、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在产业化经营发展中安全生产工作。
5.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负责协调、指导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6.扶贫规划科:协调、指导专项帮扶、行业帮扶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7.扶贫开发指导与老区建设科:负责协调、指导帮扶项目、帮扶产业建设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8.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市场信息科:负责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及预警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中的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9.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负责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肥料安全使用、质量监测等监管工作;指导种植业、设施农业、节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肥料生产企业生产质量安全的肥料。负责种植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
10.畜牧业管理科:负责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和监督畜牧业、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兽药、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畜牧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
11.渔业管理科:负责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渔业船舶、渔业船员、休闲渔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年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承担渔业防灾减灾的责任,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2.农业机械化与农田建设管理科:负责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农业机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农机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负责协调、指导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处置。
13.农业综合执法监督科:承担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负责拟订农业安全生产规划和农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制定和修改农业“三防”应急预案;牵头做好每年省、市安委会对农业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研究汇总、提出年度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协调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负责与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的协调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定期梳理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和专题学习内容;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培训;牵头协调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调落实每季度至少1次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将上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纳入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
14.科技教育与植保植检科:负责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沼气等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农业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和农药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相关突发事件处置。
15.人事科:负责将局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干部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的内容。
16.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拟订相关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办公场所,实验室、试剂室和物资储备室的安全工作。监督落实对本单位实验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测人员安全意识;协助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开展动物疫病风险预警管理,指导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工作。
17.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办公场所、下属物业及实验基地的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是落实职责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责任人,要具体负责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分管其他工作的单位负责人,要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
(二)狠抓责任落实。局机关各科室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并纳入工作台账定期检查督导,确保落到实处。局属各单位要定期研究部署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干部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本单位安全稳定。
(三)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责任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对职责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负责,不扯皮,不推诿。落实“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