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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各科室、下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精神,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监管机制,规范监管和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农业工作实际,制定市级2022年农业随机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局各科室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抽查计划要求如期完成抽查任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参考该计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县(市、区)的农业随机抽查计划。
必要时,检查事项可由市局抽选检查对象,委托县级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随机抽选执法人员实施检查,或委托县级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随机抽选检查对象、执法人员实施检查。
每次检查任务完成后1周内,负责检查事项的业务科(股)室应将检查结果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
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农业随机抽查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原则上,市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已经检查的市场主体,如非上级交办调查,县级在2个月内不得实施检查。
附件:1.云浮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随机抽查检查计划表
2.云浮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联合随机抽查检查计划表
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
云浮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随机抽查检查计划表
附件1:
云浮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随机抽查检查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