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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十四五”时期我市农业农村工作,谋划“十四五”期间农业农村发展蓝图和方向,我局委托广东开放大学编制了《云浮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市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1月18日日在云浮市农业农村局举行了《规划》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要求,云浮市农业农村局于2022 年1 月18日在云浮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发布《规划》听证会公告,通过相关单位推荐和自愿报名等方式产生听证会代表23人,其中: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政府部门机关单位16人、农业企业代表2人、农民代表3人。听证会应到听证会代表23人,实到23人,符合《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规定,会议如期举行。本次听证会主持人为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张炳辉同志(非拟定行政决策方案的负责人),听证陈述人为广东开放大学刘桂萌同志。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说明听证事由,介绍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名单,宣读听证会纪律、听证事由、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名单;
(二)听证陈述人介绍《云浮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有关内容;
(三)听证人代表发表意见,以及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代表的意见予以回应;
(四)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五)记录员制作听证笔录,并由听证陈述人和参加人签名确认。
(六)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二、听证代表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通过相关单位推荐和自愿报名等方式,产生听证代表23人,其中: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政府部门机关单位16人、农业企业代表2人、农民代表3人。在听证会参加人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业企业人员、普通农民以及各县(市、区)政府部门人员、市直有关单位人员等,听证会参加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三、听证会各方主要意见、建议及其依据、理由
1.陈洁玲(市人大代表、罗定市绿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规划》中可结合云浮市地理优势加大“菜篮子”的建设内容,大力发展冬种蔬菜;《规划》中可加大对蔬菜产业的重视,承接海南蔬菜基地的产业转移;不应只发展有机蔬菜;加大蔬菜产业推动,振兴特色产业,带动农民增收。
2.周爱萍(政协云浮委员会、 政协委员):规划》的八个方面十分完善,数据详实清晰。
3.杨晓娟(云城区人民政府、部门代表):总体无意见,建议进一步校对文本内容,如现代农业产业园数量、建城镇等文字进行校对核实。
4.张锦波(罗定市人民政府、部门代表):总体无意见,建议删除青洲米(该公司已破产)、建设苹塘稻田公园(该公园已建成)相关内容;核实罗定市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内容。
5.何振宇(云安区人民政府、部门代表):结合云安产业布局,建议在第31页增加“樱花主题农业公园”;在第31页“水果、蔬菜”后加上“温氏养殖小区、麻竹笋、林下养殖。”
6.严华森(新兴县广华食品有限公司、农业企业代表):目前云浮市农业企业品牌缺失是企业发展的痛点。建议《规划》加大力度对具有一定规模,又有产品品牌基础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出台落地一些具体措施培育农业企业及产品品牌。
7.李炳方(云安区镇安镇背岭村、农民代表):无意见,建议利用好云浮地理优势,落实《规划》内容。
8.刘子琪(云城区前锋镇崖楼村委、农民代表):《规划》整体条理清晰,布局科学合理。《规划》中对南药产业及示范区的建设,给予了明确的规划定位,为南药发展指明方向。
9.董国强(云城区安塘街夏洞村委乌坭村、农民代表):对《规划》没有意见。《规划》科学合理,任务目标明确。
10.谭高兴(罗定市金津农业公司、农业企业代表):无意见。
11.叶文平(市财政局、部门代表):《规划》整体目标明确,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建设计划切实可行,能够体现云浮农业农村发展特点。建议在第四篇规划保障部分,加上“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继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内容。
12.杜明主(市民政局、部门代表):无意见
13.黄雯雯(郁南县人民政府、部门代表):对《规划》内容整体上没有意见,《规划》中的时间节点需做好区分。
14.周隆(新兴县人民政府、部门代表):《规划》方案科学合理,所提措施有力,《规划》中“畜禽”“畜牧”表述应统一。
15.梁捷(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代表):建议文中“区(县、市)”修改为“县(市、区)”。
16.钟允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代表):第7页第9行“持续提升贫困户就业稳定性,……,全市98.7%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与第10页第3行内容有重复,建议合并到第7页,并将“三大工程”等表述就行修改。
17.董志强(市水务局、部门代表):无意见。
18.李志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代表):对《规划》无意见。《规划》整体科学合理,目标清晰。
19.陈英忠(市自然资源局、部门代表):无意见。
20.黄学良(市生态环境局、部门代表):第一,建议核实《规划》重大项目会中表中新农村示范村PPP项目的建设情况;第二,建议明确市生态环境局意见采纳情况;第三,生态严格控制区已取消,建议删除相关内容;第四,《规划》中生态环境保护内容需要与《云浮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做好衔接;第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建议修改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21.陈天锐(市交通运输局、部门代表):无意见。
22.余少锋(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代表):建议对《规划》文本进行校对,如:“粤西地区”修改为“粤北地区”;“大王山森林公园”建议修改为“大王山国家森林公园”;《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修改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23.赵嫚(市林业局、部门代表):第20页森林覆盖率指标年份修改为2025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到2025年达到633亿元,建议与相关部门进一步对接;建议删除第62页“对流转林地200亩以上规模经营的,允许林地面积的3%用于林业用房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我市目前没有相关政策。
四、听证会各方争论的主要问题
23名听证代表原则同意《规划》,没有出现存在争议或分歧的重大问题,同时听证代表分别对《规划》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对听证会各方意见的分析以及处理建议
参加听证会23名听证代表就《规划》发表了意见,阐明了理由,他们一致认为,本次听证会准备充分、资料完备、内容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合规。同时,对《规划》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我局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研究,吸收其中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听证参加人员在听证笔录签名确认。
特此报告。
附件:
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