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是否继续?

当前位置:首页 > 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事项(序号十七)和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事项(序号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八)的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07 15:37:19 文档来源: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查看次数:- 【字体:

  按照云浮市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事项(序号十七)和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事项(序号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八)”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十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珠三角地区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应在 2016 年底前完成关闭或搬迁。目前珠三角地区 9 个地市禁养区内仍有 1058 家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大量排放污染物使区域内水环境污染严重。有关部门对此重视不够,既未组织开展相关清理和排查工作,也未对关闭或搬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农村畜禽养殖管理不力,全省近一半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和绝大多数专业户治污设施配套不到位。

  二十四、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依然严重,整改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清理工作。但督察发现,惠州市禁养区养殖污染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控制,现场抽查7家已上报完成清理的企业,结果4家未清理,2家出现反弹,仲恺高新区甚至越清越多。阳江市清理标准不严,禁养区复养情况不断出现。

  二十五、各地级以上市督促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户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治污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提高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按照规定做好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工作。

  二十八、在禁养区养殖场清退上,省农业部门监督检查不够,全省上报禁养区所有2.2万家养殖场已完成退出,但此次督察发现,在惠州、清远、阳江等地禁养区仍存在大量养殖场。

  二、整改目标

  2017 年年底前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清退工作。到2020 年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普遍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三、整改措施

  1.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编制出台广东省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指引、广东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技术指南,指导各地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治污设施建设,继续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广东畜牧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2、建立全省畜禽养殖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为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提供支撑。各地全面推进禁养区畜禽养殖清退工作,细化禁养区清理工作方案,明确清单,落实路线图和时间表,统筹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治,到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关闭或搬迁工作,省农业厅、省环境保护厅定期组织对各地清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3、各地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执法,对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依法严格处理。

  四、整改效果

  1.深入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一是落实责任,有序推进。坚持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推进,并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云浮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工作方案,做到一体部署、一并推进,且对规模养殖场做好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一场一策”表。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印发宣传标语、宣传单张、发送短信和有线电视等方式多渠道进行政策及法规宣传,全市印制《广东省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处理利用技术模式》等宣传资料6000份。三是调整结构,优化环境。通过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减少分散养殖带来的环保治理难度,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程度,从而提高土地消纳能力。四是依靠技术,提高效果。积极推广养殖环节暗沟排污,实现雨污分流,推广沼气工程处理粪污,沼气用作生活燃料,沼液经氧化、净化后用作有机肥,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发酵床处理技术,实现“零排放”目标,全市已采取舍外生物发酵床处理技术治理限养区和适养区畜禽场1749个。五是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新兴县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为重点,推进全市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目前,新兴县已申请中央财政资金3500万元,资金已经下达到位,并组织实施相关整县推进工作,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19年末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7.7%,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99.79%(详见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的数据截图,猪、牛、鸡、羊的养殖场纳入考核范围)。

  2.巩固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工作成效。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统筹全市5个县(市、区)切实抓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内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工作落实。截止2017年末,全市禁养区内共有畜禽养殖场3166个,已清理3166个,完成率100%。因禁养区重新划定,云城区又清理164家养殖场,云安区又清理11家养殖场;为了确保新兴江水质达标,2018年以来,新兴县继续加强对养殖场的巡查和常态化严格管理,劝退、关停、处理非禁养区养殖场384家。为防止已清理的畜禽养殖场出现反弹复养现象,市畜牧兽医渔业局组织人员,对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清理情况进行了多次现场督查,防止已清理的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反弹复养,并对发现复养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清理。罗定市严格落实环保“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使用”的制度,对生猪年出栏5000头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养殖场必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对规模小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纳入规范化管理。

  3.稳步推进我市畜牧业标准化健康发展。我市着力扶持龙头生产企业,建设标准化基地,促进养殖场上规模,积极实施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使养户慢慢从以往的单打独斗、粗放散养的养殖模式向标准化、生态化、规模化养殖模式转变,扩大养殖规模、降低养殖成本、提高养殖效益。目前,全市培育了一批大型标准化龙头养殖企业,其中:深交所上市企业1家,新四板上市企业1家;国家级农业(畜牧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7家,市级龙头5家,其中,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最大的畜牧业龙头企业和上市公司。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和绿色发展示范等创建活动,广东东成种猪科技有限公司、云浮力智农业有限公司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2018年广东美丽牧场”(全省共10个),通过示范带动,推进全市畜牧业绿色发展。

  4.大力推动我市畜牧业转型升级。我市积极利用国家出台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计划的有利契机,因地制宜,合理开发利用草山草坡资源,采取“公司规模化、‘公司+农户’和专业合作社”等三大养殖模式大力发展现代草地畜牧业,重点扶持云浮市众兴畜牧有限公司、罗定市犇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郁南县祥顺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一批规模化牛羊养殖企业,大力发展现代草地畜牧业,推动我市畜牧业生产结构的升级发展。云安区政府引进东莞民营企业50强广东百分百实业集团公司投资5亿元大力推进云安肉牛等生态型养殖业的发展,并以肉牛养殖产业为基础申报2019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5亿元在郁南县平台镇与梧州县龙圩镇建设1000亩畜牧业养殖基地,设计年产100万套蛋鸡项目和5000万羽种鸡项目,有力地促进云浮、梧州两地畜牧业产业的发展,带动两广两县3000多农民就业,奔康致富。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策和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一方面强化培训。组织各县(市、区)畜牧兽医渔业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前往新兴县参观舍外发酵床处理技术应用模式,开展现场学习交流活动。同时,各县(市、区)畜牧兽医渔业局也相继组织部分规模养殖场企业及场主到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家庭农场参观舍外发酵床处理技术。2019年全市共举办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处理利用技术培训班1期,培训相关人员100多人次。另一方面循环利用。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创新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目前,全市现有9家有机肥生产企业,分别是:云浮市绿叶复合肥有限公司、罗定市丰智昌顺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润田肥业有限公司、广东锐丰肥业有限公司、新兴县希望肥业有限公司、新兴县保植佳有机肥料有限公司、新兴施可达生物肥料有限公司、广东丰盈环保肥料有限公司和广东绿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郁南分公司,其中,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广东润田肥业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中心已完成发酵车间升级改造,采用密闭发酵罐工艺,可实现日处理畜禽粪便330吨。

  6、执法监管。一是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截止2018年末,全市通过环评项目5个,备案管理畜禽养殖场675间。二是深入开展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执法监管。市环保部门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或排放不达标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予以查处。截止2018年末,我市共有22家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受到行政处罚,其中检查到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企业8家(云城区1家、罗定市7家);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企业10家(罗定市2家、新兴县8家);超标排放的企业4家(4家均在罗定市);第三方处理企业违法的0家。三是深化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工作。对全市限养区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场进行了关停或搬迁,共关停或搬迁376个。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1日,共5天。

  受理部门: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李沃林,联系电话:0766-8988721

  联系地址:云浮市市区兴隆路45号

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4日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
分享到:
相关文章
  • 2021-07-28云浮市常用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体系信息表
  • 2023-05-26云浮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挂牌金额突破亿元
  • 2023-05-19《云浮市惠农政策工具箱实施方案》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公示
  • 2023-05-04关于对2023年度云浮市云城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 2023-04-28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级生态农场的公示
  • 版权所有(c) 云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复制、镜象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云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制作和维护    联系电话:0766-8923303   单位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兴隆路45号   
    ICP备案: 粤ICP备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 4453000050    公安备案: 粤公网安备 44530202000010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