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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云浮市家禽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7 11:25:34 文档来源: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查看次数:- 【字体:

关于举办《云浮市家禽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家禽屠宰管理,推进家禽屠宰厂(场)建设,保障家禽产品质量安全,市人民政府拟出台《云浮市家禽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我局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6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家禽屠宰厂(场)设置的指导意见》(粤农规〔2018〕4号)等有关规定,草拟了《云浮市家禽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征求意见稿)》,并两次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意见。为进一步增加规范性文件出台的透明度,提高决策质量,经研究,我局决定举办《云浮市家禽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以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0年9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

  二、听证会地点:云浮市农业局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议题:《云浮市家禽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征求意见稿)》。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五、听证代表、旁听人员名额:设听证代表9-11名、旁听人员3名,均在自愿报名人员中产生。如报名听证人员多于听证代表人数,则由举办单位随机确定听证代表。参加听证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9月8日。

  联系人:陈志文,联系电话:0766-8988721

  电子邮箱:yf8829607@126.com

  附件:1.《云浮市家禽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名表

        2.《云浮市家禽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征求意见稿)》

        3.《云浮市家禽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7日

附件1:

《云浮市家禽屠宰厂(场)设置规划

(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附件2:

云浮市家禽屠宰厂(场)设置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规范家禽屠宰行为,保障家禽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6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家禽屠宰厂(场)设置的指导意见》(粤农规〔2018〕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着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科学运作体系,稳步推进我市家禽屠宰工作,促进我市家禽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居民家禽产品消费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对家禽屠宰厂(场)的设置规划和规范管理,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消费需求相适应、布局合理、加工设备先进、禽肉质量安全的现代化家禽加工体系,实现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一体化经营;建立以本地家禽屠宰厂(场)屠宰家禽产品供应为主,家禽产品来源清晰、销售去向明确、质量信息完整的质量安全信息追溯体系。

  三、实施原则

  家禽屠宰厂(场)的建设,坚持以政府引导扶持,以市场为导向,由企业建设运作的原则。鼓励实行家禽养殖、屠宰、销售一体化经营。逐步在各县(市、区)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取消活禽经营交易,实现家禽“集中屠宰、统一配送、生鲜上市”。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家禽屠宰厂(场)设置实施方案,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四、设置数量

  目前,我市家禽屠宰厂(场)主要集中在新兴县,较大型的屠宰企业有温氏佳润食品有限公司、温氏佳丰食品有限公司等,同时新兴县和其他县(市、区)也有一定数量的小型家禽屠宰场。

  为适应家禽产业转型升级,逐步由调运活禽向调运禽肉的转变,推进活禽经营限制区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我市家禽屠宰厂(场)设置数量,按照各县(市、区)家禽养殖量为依据,根据市场实际需求规划建设。2019年全市家禽出栏量25442万只,其中云城区783万只,云安区408万只,罗定市2753万只,新兴县17764万只,郁南3734万只。根据出栏家禽情况,规划全市建设家禽屠宰厂(场)14家,其云城区1家、云安区1家,罗定市2家,新兴县8家,郁南县2家。

  五、实施步骤

  (一)整合升级现有家禽屠宰厂(场)。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调查清楚现有家禽屠宰厂(场)现状,分类处理好现有家禽屠宰厂(场)与新建家禽屠宰厂(场)的关系。对现有家禽屠宰厂(场),可通过调整用地规划和符合相关要求的,要优先引导其按程序、要求、标准落实升级改造;对现有家禽屠宰厂(场)资源无法整合利用、无规划设置和不符合用地、环保及动物防疫条件要求的,要限期关闭;对现有中小家禽屠宰厂(场)应引导其按照股份制等形式,组建新型规模化家禽屠宰厂(场)。暂时未能建设规模化屠宰厂(场)的地区,可保留现有中小型家禽屠宰厂(场),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工作,以适应“活禽经营限制区内实行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需要。

  (二)家禽屠宰厂(场)规模要求。新建、改扩建后的家禽屠宰场应当兼备水禽、旱禽屠宰加工能力。新建家禽屠宰厂(场)应当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规定,设计家禽年屠宰能力1000万只以上。

  (三)家禽屠宰厂(场)建设推进。各县(市、区)应当根据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要求和当地家禽生产实际,积极推进家禽屠宰厂(场)建设。新兴县要加强对现有规模家禽屠宰厂(场)升级改造,加快现有小型屠宰厂(场)的整合工作,2021年前建成3家规模家禽屠宰厂(场);郁南县规划在2021年前建设1家家禽屠宰厂(场),云城区、云安区、罗定市规划在2022年前建设1家家禽屠宰场。

  (四)组织审查验收。家禽屠宰厂(场)建成后,由各县(市、区)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家禽屠宰厂(场)设置的指导意见》(粤农规〔2018〕4号)、《生鲜家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DBS 44/004-2014)、《家禽屠宰质量管理规范》(NY/T 1340-2007)标准,对新建成或升级改造的家禽屠宰厂(场)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家禽屠宰厂(场)达到规定的标准条件。经验收合格的家禽屠宰厂(场)由县(市、区)政府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并由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予以公示。

  六、选址和建设要求

  家禽屠宰厂(场)选址应当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家禽屠宰厂(场)设置的指导意见》(粤农规〔2018〕4号)的要求,在地势较高、干燥、水源充足、交通方便、无有害气体、粉尘及其它污染物、便于污水治理排放的地区,远离人口密集区。活禽屠宰厂(场)的设置,应当符合用地、环保和动物防疫等要求,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照要求制定建设方案,内容包括建设规模、工程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平面图等,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七、职责分工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家禽屠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

  (二)机构编制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家禽屠宰厂(场)驻场检疫官方兽医编制调剂工作。

  (三)发展和改革部门做好家禽屠宰厂(场)新建、改建、扩建规划立项指导服务。

  (四)自然资源部门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等对家禽屠宰厂(场)选址进行指导,负责家禽屠宰厂(场)建设用地审批工作。

  (五)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家禽屠宰厂(场)环保审批及其污染物处理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六)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制定全市家禽屠宰厂(场)设置规划,负责家禽集中屠宰厂(场)的备案工作,提请市人民政府进行公示,开展活禽集中屠宰环节的监督管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家禽屠宰的动物防疫监督和检疫工作。

  (七)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家禽经营市场进行规划。

  (八)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家禽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督促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工作,依法查处加工、经营不合格家禽产品行为。


 

附件3:

《云浮市家禽屠宰厂(场)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任务来源

  (一)《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6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活禽集中屠宰环节的监督管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家禽经营的动物防疫监督。第十六条 活禽屠宰厂(场)的设置,应当依据当地政府的规划,符合用地、环保和动物防疫等要求,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并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予以公示。

  (二)《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家禽屠宰厂(场)设置的指导意见》(粤农规〔2018〕4号)二、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和生鲜上市的设区市,由其畜禽屠宰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国土、环境保护等部门编制家禽集中屠宰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市人民政府工作会议纪要(49)《推动云浮市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协调会议纪要》,(三)市农业局(市畜牧兽医渔业局):1.牵头制定本地区统一的家禽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科学确定家禽屠宰场的数量、选址和规模及冷链配送工作方案。

  (四)2020年初,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家禽出现供过于求现象,大量家禽严重积压,养殖场(户)损失严重。而由于温氏集团在新兴县建设了佳润、佳丰等大型家禽屠宰厂和冷库,将大量家禽进行了屠宰冷藏库存,有效解决了家禽滞销的困难。为此,市领导指示市农业农村局加紧研究制定我市家禽屠宰厂(场)设置规划,以适应我市家禽发展的需要和抗风险能力。

  (五)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需要。国家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的考核指标也有家禽集中屠宰的相关要求。

  二、参考依据

  (一)《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6号)。

  (二)《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家禽屠宰厂(场)设置的指导意见》(粤农规〔2018〕4号)。

  (三)由于家禽屠宰涉及动物防疫检疫等问题,《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以及有关食品安全的两高司法解释也是本规划的重要法律依据。

  三、关于家禽屠宰厂(场)设置数量问题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规定,新建设的家禽屠宰厂(场)设计家禽年屠宰能力必须达到1000万只以上。因此,我市的规划设置数量也主要是参考这一依据,按照养殖量的数量进行设置。新兴县2019年全市家禽出栏17764万只,规划设置屠宰厂(场)8家,平均出栏2000多万只家禽设置一家屠宰厂(场),能满足需要。罗定市、郁南县分别出栏家禽2753万只和3734万只,各规划2家家禽屠宰厂(场),也能满足屠宰的需要。云城区、云安区分别出栏家禽783万只和408万只,家禽出栏量均未能满足建设家禽屠宰厂(场)的要求。但考虑到家禽屠宰厂(场)地区合理布局,不足部分可从周边地区购进家禽进行屠宰的实际,也应规划建设1家家禽屠宰厂(场),以满足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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