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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0-01-10 10:24:56 文档来源:本网 查看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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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云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的通知》要求,为做好迎接中央督察和法制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工作,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构建规范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的依法决策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情况

  (一)关于紧紧围绕党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为确保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我局严格落实党政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牢记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基本法治观念。把法治建设真正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实抓好,把责任落到实处,着力抓好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引领作用,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力度,做到机构改革过程中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切实做好依法行政日常工作。同时,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是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我局以保护、促进发展的立法理念,确立民营企业“法无禁止即可准入”原则,实现各类市场主体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印发了《云浮市农业局贯彻落实<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工作程序的指引》(云农函〔2018〕124号),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取生产经营权益。为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农业龙头企业的健康发展,规范我市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和监测管理工作。参照《云浮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我局每年都会开展一次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经市联席会议审定通过的市农业龙头企业,公示期满后,报市政府确认公布,并授予“云浮市农业龙头企业”证书和牌匾,通过认定的企业按政策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通过该办法的出台,规范了我市农业企业的发展,激励壮大了我市农业企业。这几年我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逐年增加,到目前为止已被认定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共127家。

  (二)关于紧紧围绕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情况。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我局现行有效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分别是《关于印发云浮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市场管理的通知》(云府〔2013〕7号)和《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通告》(云府〔2003〕97号);现行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分别是《云浮市农业局关于对达到报废条件的变型拖拉机实施强制报废的通知》(云农〔2018〕125号)、《关于印发云浮市农业局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农〔2018〕89号)和《云浮市现代特色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7〕62号)。机构改革之后,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的修改情况,结合“三定”方案,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拟修订或拟废止等修改意见。截止11月下旬,市司法局发来征求意见稿,因时效性等原因,征求废止《关于印发云浮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市场管理的通知》(云府〔2013〕7号)和《关于加强犬类管理的通告》(云府〔2003〕97号)2份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了《云浮市农业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云浮市农业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云浮市农业局重大行政决策监督制度》,始终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积极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水平,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内部机制,提升监管精准化,做到监管全覆盖。2019年,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分别为《云浮市种养循环发展规划(2018-2020年)》、《云浮市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20年)(2018年修订)》和《云浮市生猪定点屠宰场整合规划》,三份文件均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落实了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示等决策程序。

  (三)关于紧紧围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主义的情况。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制度和机制。制定了《云浮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记录制度》、《云浮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云浮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了《云浮市农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云农〔2013〕151号)和《关于印发云浮市农业局随机抽查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云农〔2017〕125号),对局的职责范围、工作流程、行政执法决定以及监督途径、举报电话等,采用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制定了《云浮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细化量化了农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公平、公正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制定了《云浮市农业局“双公示”目录》、《云浮市农业局“双随机”抽查商家名录》,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行政执法办案,对农产品安全等重点执法领域在内的农业范围严格执法,及时公示。同时加强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完善案件移交标准和程序。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召开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记录存档,行政执法决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机构改革后,为确保我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我局“三定”规定,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核定的行政执法岗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梳理,严格按照《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要求审核个人申办资格,组织局机关梁胜华同志等共46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后申领《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并在门户网站公布执法人员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接收社会监督。9月,组织了局在编在岗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11月组织了局在编在岗人员参加2019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和考试,督促学员按时参加学习和考试,防止因学员缺考、漏考而影响单位参考率和个人考试成绩的情况发生,全局参加考试共52人,参考率94.5%。平均分98.2分。

  三是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畅通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渠道。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2019年全市共整顿农资市场183个次,检查企业、经营单位3736个次,出动执法人员10558人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3宗,已结案36宗,共查获各类涉案物品41386.7公斤,涉案货值100.842万元,行政处罚金额29.65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3万元,未发生重大农业投入品坑农害农事件。   

  (四)关于紧紧围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的情况。

  一是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法治考核,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通过积极创新实践,各司其责、各负其责,边推进边总结边完善,切实将工作做细落实,形成有特色、有亮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营造共建法治政府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格干部作风,规范干部行为。我局将依法行政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察,制定了《云浮市农业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云浮市农业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若干实施办法》、《云浮市农业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工作规定》、《云浮市农业局廉政谈话制度》、《云浮市农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云浮市农业局督促落实工作制度》、《云浮市农业局关于干部作风考核评议的暂行规定》,预防干部在依法行政工作方面的失误错误,对干预农业执法案件情形予以追究,严肃查处利用公权力侵害农村农民合法产权,对政府失信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营造法治化环境。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农业法律法规、实施依法治农兴农、推进依法治市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普法宣传教育系统性不强,计划缺乏周详;二是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三是法制宣传手段单一,未形成多元化;四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行政管理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五是法制机构和人员配备薄弱,依法治市队伍专业化和高层次专门人才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化改革法制保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本单位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依法行政、依法治市和建设法治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科学编制2020年立法计划,完善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严把立项关、起草关、审查关和民意关,有效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法治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高决策过程科学性和决策程序正当性。进一步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者作出决策。

  (三)规范农业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完善“双随机”执法机制,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法程序规范,确保办理执法案卷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监督、评查活动,自查自评,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在日后执法工作中更加注重执法的程序性和合法性;通过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来规范执法行为,从而提高农业执法质量。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法治政府水平。突出政治主线,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三农”工作,加强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全面”,坚定“四个自信”,建设模范机关,建设一流的农业管理干部队伍,推动全市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

  今后,我局将继续坚持上级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基层基础,补齐工作短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确保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为推进农业农村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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